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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最值得高兴的,又最幸运的事是什么?
林千俞表示自己很有发言权——以为自己挂了,结果穿进书里又活了。
人生中最最值得高兴的,又最最幸运的事是什么?
穿成了皇上!!!
这运气,没谁了。
那人生中最最最大的不幸是什么?
林千俞表示自己也有权发言——穿成了亡国之君!敌军兵临城下,马上就能攻进来的那种!
人生啊,就是如此的大起大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
这是林千俞做皇帝的第一天,也是最后一天。尚未享受到做皇帝的喜悦,就要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深深担忧着。
“陛下,您倒是说句话啊。”
身边的老太监细声细语地问着,满脸的焦急,他伺候了两代皇帝,在宫里横行霸道了这么多年,难道真的要完了?
林千俞瞥了他一眼,面色虽然不显但心中简直要骂娘了。人家穿书不是穿成主角,就是手握剧情,更有甚者还带外挂的,总之都是牛X得怼天怼地的。他穿的这本书要说一点儿都没看那是说瞎话,他看了,就看了个开头!
原书的开头写的是新皇带着几个儿子和部下是以怎样英勇的姿态打进皇城,踏破城门,一刀砍下原身的脑袋的!
原身幼年继位,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童。这江山交到他手上时已经是乌烟瘴气,混乱不堪。先帝给原身留了一些辅佐他的老臣,原身那时年幼,不过六七岁的年纪分不清好坏。那些老臣对他严厉些他便不愿与他们亲近,逐渐与那些奸佞之人亲近。
他身边的这老太监更是投其所好,每天变着法子地带他玩儿。后来那些老臣也被奸佞之人一个个害死了,这国家彻底落到了那些奸臣手里。
原身对国事完全不敢兴趣,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整个朝堂乌烟瘴气,百姓怨声载道、苦不堪言。各地起义军突起,但规模最大的便是“陈家军”,陈家军一经出现横扫千军、所向披靡,朝廷军队节节败退,江山很快尽丧敌手。
朝廷抵挡了数年,终于在原身十九岁这年,宫门被破。
林千俞不自觉地摸摸脖子,脑袋还在,他想活下去,他不想死。
想他前世也算是个大好青年,看到谁有难都帮一把,又是因救人而死,老天既然给了他一个机会,应该没那么快就收回吧?
谁知道呢,兴许他穿书就是因为出bug了,所以想要修复呢。
那老太监又细声细气地问了一声,林千俞也急得头顶冒汗。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最后,林千俞猛地一拍大腿,有了!倒吓得老太监差点儿蹦起来。
既然新皇要的是皇位,那么他主动拱手相送,是不是会饶了他一命?
林千俞是这样计划的,古人起兵谋反都会给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所谓师出有名。明明就是谋反,还非要粉饰一番,也是好笑极了。
这本小说虽说是架空,并不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王朝,但是既然是古代小说,有些地方虽然有作者的私设,但有些地方也会参照一些历史上那些真实的王朝。所以说陈家军在起兵前曾找过一个师出有名的理由,可无论他是多么的顺应天意,无论原身多么的昏聩无能,但原身始终还是正统的皇帝,新皇也摆脱不了曾经乱臣贼子的名声。
可林千俞主动打开城门,当着所有百姓和官员的面说他要将皇位禅让给新皇,这样新皇的皇位得来的便是名正言顺的了。但同时,他想再杀林千俞便要掂量掂量了。林千俞此举使皇城避免遭受浩劫,在皇城人心中的形象大增,更何况他本就是皇帝。为了坐稳这个江山,新皇就算再心不甘情不愿,也会暂时留下林千俞的一条命。当然,林千俞的存在对他来说是根刺,如鲠在喉。迟早得想个法子杀了他,那就是以后的事了,先保住眼下才是正经。
以上,是林千俞一厢情愿的想法。
老太监出去了一趟,又急匆匆地走回来,说有大臣求见。
林千俞让他们进来,大概有四五个,见到他跪倒在地,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说要请皇上随他们逃跑。
逃是不能逃的,因为原身正是和这几个死忠在逃亡的路上被新皇一刀砍掉了头。还没等出皇城呢,就没命了。
林千俞越想越觉得害怕,不由地用双手把脖子护住,然后将他刚才的想法说了一遍。
正当林千俞美滋滋地等待他们夸奖时,结果一致不通过。
林千俞没想到要投个降还这么难,不过经过一番周折,最后死忠们还是同意了林千俞的意见。
“陛下真是高明,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陛下当真是聪慧过人,勇于破釜沉舟,实乃可敬可赞。”
“陛下此举大义,必将千古流芳。”
林千俞:“……”够了啊,终于知道这个国家是怎么亡的了。
于是林千俞让一个死忠写了降表,命人送出城外。
又等了两个时辰,终于传出消息,陈朝宗接了降表。
陈朝宗就是即将登基的新皇。
到了约定的时间,林千俞在一众死忠的陪伴下来到了城墙上。
城门那便已聚集了很多人,大家的情绪都很激动。
林千俞心里酸酸涩涩的,这一定是为他英勇无畏献身的精神而感动的!
林千俞清清嗓子准备说点儿什么,“啪叽”,有什么东西扔了过来,好在没投准,扔在了他脚下。
林千俞低头看着脚下的烂鸡蛋:“……”
紧接着,城下有什么东西铺天盖地而来,夹杂着的还有人们愤怒的呼喊声。
“护驾!护驾!”不知道是哪个死忠大声喊着,马上有护卫像人墙那般护在林千俞前面。
“皇上我来了!”林千俞就见眼前飘过一个白影,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人打着一把伞像阵风一样地挡在他的前面。
“陛下!”年轻人看着林千俞泫然欲泣,看得林千俞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年轻人叫杨清宵,据说他娘生他的那天想吃夜宵,结果没等吃到嘴上肚子突然疼了起来,一直到清晨才将他生出来。夜宵也就成了早餐,所以就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杨清宵是原身的狗腿之一,对原身十分地忠心耿耿,倒不是因为皇上这个身份。杨清宵是原身的伴读之一,原身幼年时不学无术,整天和伴读们在皇宫里疯玩。因为原身每次抓到的蛐蛐都特别大,杨清宵既羡慕又佩服,所以唯原身的命是从。
“陛下,今后你自己多加保重了!我去重整军队,过不了多久就会杀回来的!”话音刚落,杨清宵就把伞塞进了林千俞的手里,然后像他来时那般几乎顷刻间就眨眼不见。林千俞甚至没来得及说上一句话,行吧!
过了没多久,百姓们手里的白菜帮子烂菜叶都扔完了。又过了不久竟然自发地开始打扫城门,林千俞往下望去:“怎么还打扫上了?”
有一个死忠解释着:“他们要迎接新皇,自然要以最好的姿态去迎接。”
林千俞表示不是很理解,又扔又打扫了,不嫌累得慌。
在城头吹了两刻钟的风,陈朝宗率领军队终于来了。
陈朝宗五十有余,但精神和年轻的小伙子差不多,一双鹰眼简直亮得和灯泡似的,他那几个儿子一字排开站在他身后,看上去更加威风凛凛。
林千俞一把上前抓住陈朝宗的手,激动的热泪盈眶:“你可来了啊,这皇帝太他娘的难做了!”
所有人:“!!!”
在有武将掏刀之前,林千俞适时地把手松开了,又走到跟在陈朝宗身边的武将面前,像老乡见到红军那般拍拍肩膀:“辛苦了,辛苦了。”
所有人:“……”
一阵风飘过,有死忠连忙胳膊肘的怼怼他,林千俞这才想起那些死忠给他准备的那些词。他的眼睛不自觉地四处乱飘,陈朝宗身后是他的几个儿子,儿子身后又有很多武将,武将的身后都是士兵,黑压压地像乌云似的,随便一个都能把自己咔嚓了。
林千俞觉得自己的脖子凉飕飕的,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什么,说错没有。也不知道陈朝宗说了什么,就连传国玉玺是怎么交到陈朝宗的手上的他都不知道。
陈朝宗又把传国玉玺推了回来。
林千俞:“!!!”什么意思!!!浑身起了一层白毛汗。
好在有死忠小声提醒他:“他说不要,这个皇位继续你当着。他就是故意推辞的,这么多人看着呢,他不能一下子就接过去。陛下你就说禅位确实不可草率,应当找个黄道吉日祭过太庙后再禅位给他。”
林千俞照着他的话说了,陈朝宗又推辞了几次才“勉强”同意。传国玉玺也被他命人拿了过来,林千俞心里算是暂时松了一口气,还没有正式禅位,所以他的脑袋在这段时间是可以保住的。
林千俞想说些好话讨好讨好陈朝宗,想了一下不知道说什么,又怕目的性太明显惹得陈朝宗不快,就又扫了他那几个儿子一眼,目光停在了站在最后面的那个小少年身上。都说小疙瘩宝贝疙瘩,一般最小的孩子在父母前面都是最吃香的。那不如夸夸他小儿子?
想到这里,林千俞见陈朝宗要走,急忙走了几步来到那小少年面前,笑吟吟的:“这孩子……”词穷了,该怎么夸来着?林千俞急得直冒汗,终于想出来一个词,继续说道:“长得虎头虎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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