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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番外之宋朝辉:今晚的月色真美

作品: 奇异人生之神奇女巫 |作者:2019无解 |分类:科幻空间 |更新:06-05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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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辉并不喜欢滨城的六位叔叔叫他二公子,但父亲说他们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于是他也从未反对过。

从他刚懂事起,妈妈就再三再四告诫他,不要和大哥对着干,大哥的外祖虽然去世,但几个舅舅军中实力依然不小,他父亲很多时候也要倚仗他们。

而他们母子,毫无根基,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乖巧听话,不惹是生非。

宋朝辉很小就会察言观色,他看出,父亲在人前做出一副宠妻爱子的模样,实际上,他绝不许他们行差踏错一步,整个家中,妈妈能做主的范围极其有限。

父兄的强势,加上母亲的刻意教导,导致他性格温和,极少与人家人冲突,还总是下意识讨好父兄。

六岁的时候,他发觉自己只要触摸父亲的办公桌,就能看到锁在抽屉里的枪弹,到上学时,遇到不喜欢的老师的课,他就在桌堂里摸着一本水浒传,有滋有味地读书。到初中时,他已经能通过触摸人体,感知人的思想了。

这天,父亲好容易休假一天,他进书房和父亲说了自己的神奇能力,父亲起初不信,让他演示了几遍,才终于信了,摸着他的头顶夸他是好儿子,那一刻,他感受到父亲的赞许和爱。

但父亲最重视的,依然是大哥。

大哥也的确值得父亲重视。他没见过比大哥更聪明的人,天文地理,古今中外,他无所不通,且坚毅果断,一直是父亲的得力帮手,很多事情,父亲还要征询他的意见。

一天,他无意中触碰了大哥,大哥极为嫌恶地立刻躲开,但他却笑了。他终于知道,大哥的脸再冰冷,内心却并不是真的厌恶他和妈妈,他只是蔑视所有人而已。——包括他们的父亲。

他忽然就不介意父亲的偏心了。

放下心结后,他发现,原来父亲也很疼爱他的,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父亲虽不像母亲一样时时忍不住叫他宝宝,但心里却是实打实觉得他不够成熟、不够世故、心机不足,总想将他们母子护在羽翼之下。——当你真爱一个人,总会下意识觉得他需要自己的照顾。

后来,父亲让他进入国家异能机构,他很听话地放弃了自己梦想的大学,进入军中。

这么多年军旅生涯,父亲有大批的战友和部下,他知道父亲心底里,是将他们分了类的,区别对待。其中滨城这六个已经转业的部下最为特殊,他们曾在境外战场救过父亲的性命。

那个个子不高胖乎乎的金宝库,并无经商天赋,但不知是父亲相助,还是他本身的财运,无论做什么都能赚到钱,动辄一副土财主做派,一挥手就请客吃饭。但他年轻时,生活作风上有过硬伤,被父亲狠狠教训过。

那位江世杰则明显城府深沉,喜怒无形,其余五人一向以他马首是瞻,直到金欢喜的光芒再也遮掩不住,他就十分识时务地向后退了一步,站到金宝库的身后。

宋朝辉深知,滨城六位叔叔对他奉承谦恭,完全是看在父亲情面上,与他自身能力毫无关系。他从不在这上面较真儿,他现在没有让人敬畏的资本,但自信二十年后,自己也会有一片天地。

*

有了读心异能,一切都变得乏味无聊了。

十六岁那年,他喜欢上一个女孩,她多才多艺,像大哥一样聪明博学。少年的第一次倾心,惊天动地,他发誓自己会一辈子爱她,爱到地老天荒。

他甚至觉得自己想要触摸她的头发的念头都是一种亵渎。

少年的初恋像朝露一般,晶莹珍贵,又脆弱。

他痛恨自己在一次打羽毛球时,与她的无意碰撞。

原来,她真正喜欢的是大哥,一次次来家里,不过是为了能够巧遇大哥。

他痛苦极了,觉得自己被双重背叛了,他不再理他们两人,独自去旅游了两个月。

大哥的冷脸和眼神可以冰封千里,等他回到京城,她已经失望地出国了,而他又煎熬了三个月,才算走出失恋。

他知道,滨城的江海贝,是真心喜欢他的,自小到大,从未变过。

但喜欢他的女孩太多了,十七岁起,就更多了。他甚至能够像父亲一样,在心里将她们分类,哪些是图他的人,哪些是图他的家世。

可像金欢喜这样,拿他当晚辈看待的,却只一个。

对,就是晚辈。

明明小时候她也是喜欢缠着他的,还和江海贝大打出手,怎么一长大,就变化得天翻地覆了?

上个月,他刚刚感应到神秘飞行物,就无意间通过江海贝的主页,看到金欢喜发的月亮图片以及那个三角,他敏锐地察觉,这一定不简单。

在去高原避难的一路上,他一点点被金欢喜吸引,尤其是通过握手看到月亮异象的时候,他的一颗心都要从嘴里蹦出来。

这世界上,拥有异能的人凤毛麟角,面前这个胖胖的女孩,表现出的行为、言语、眼神、气质乍看没什么特别,但细微之处却处处体现无法描述的魅力,他坚信自己的感觉,给自己的解释是,那是灵魂的魅力。

她在冈仁波齐晕倒时,是他有生以来最为紧张的五分钟,他握着她的手,感觉她是空的,那一刻他居然急切地只想为她做人口呼吸,每次回想起都觉得汗颜。

后来听说金宝库受伤,他主动提出替父亲去滨城探望,其实是想再次见到金欢喜。

他分不清是想见到那个胖乎乎的姑娘,还是更想握着她的手看月亮。

他在月下,强自镇定笑着说:“今晚的月色真美。”,正喝水的金欢喜却呛咳起来,原来她也知道这句话的典故。

他脸有些烧,却无辜地问:“我说错什么了吗?”

她果然上当,不再纠结月色的事情,转移了话题。

但她不再允许他靠近触碰,并直接拒绝他的建议,坚决不肯入伍,她喜欢逍遥自在,也不看重社会地位和成功,更不愿受到限制。

国际异能大赛后,他的心就一点点沉下去了,她肉眼可见地优秀起来,似乎是一眨眼就将他甩在了身后,她的举动更能牵扯他的注意力了。

江海贝在嫉妒,但他没打算控制自己。他可以在其他事情上迎合家人,但他想找一个自己真心喜欢又有共同话题的伴侣,即便妈妈不喜欢她。

但随后的一个发现让他绝望了:大哥居然对金欢喜也十分上心。

大哥的脸是冰冷的,但心是火热的。

——他不得不有所收敛。凡事遇到大哥,他都自动认输。

他珍惜与她相处的时光,也眼睁睁看着他们莫名其妙的、别扭的相处过程。

那次宁安直升机遇险,他没想到金欢喜居然能一招制服大哥,控制飞机,救了大家,更没想到大哥恢复行动后,竟一掌将她打得吐血,他气得冲上去,平生第一次跟大哥大吼,他却没有生气,只是拿出一粒特别香的药丸塞到她嘴里,还以手抵住她的后心;

大暴雨时期,大哥又一次差点掐死她,但他就是知道,两人不会真的以死相拼,他们之间似乎有着看不见的牵连。果然,两人携手布置大阵,竟意外地和谐默契。当疲劳至极的金欢喜靠着他的胳膊睡着了,不再戒备于他时,他万分开心,只可惜,她已强大到他根本无法读到她的内心所想了。

他将身上的羽绒服给她盖上,一动不动地擎着,这是他们最为长时间的一次身体接触。

当八个大阵启动,天空重现的那一刻,金欢喜跳上大石头,牵起他的手,与他共同分享她的视野时,他浑身颤抖,不仅是因为那自天空俯瞰地球的视野,更因为她的信任。

他凝视她,“欢喜,朝阳的光芒就叫朝辉啊!看我看我啊!”

那一刻他觉得,欢喜的眼睛闪闪发光,她似乎能看透一切;

他生日那天,金欢喜练功遇险,他和杨光冲进去,就见她七窍流血,肿胀如球,他吓坏了,急忙去抱她,谁知刚一触碰,身体仿佛涌入一股水流,迅速肿胀起来,直至昏迷。醒来他知道自己和杨光也算间接救了欢喜,心里十分的高兴,对于自己的丑脸毫不介意。

她还传授了他和杨光练功法诀,让他们练习内功,他也终于知道大哥那天抵住她后心,就是在为她运功疗伤;

那段和杨光一起住在金欢喜家里的日子,是最幸福的,欢喜做饭特别好吃,他们也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最开心的是,她终于同意接受授衔,与他一同管理异能学院,他能感觉到父亲也愿意让他与欢喜多接触,而大哥自他生日起就有意无意地疏远欢喜,更关注李智慧了,他内心狂喜,这世界虽然灾难频发,但他觉得特别美好。

一切在百慕大海域发生了转变,欢喜的主舰居然凭空消失了!

无论他怎样发疯地在寻找,那一船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无踪迹。

大哥面上看不出情绪,但他频繁地率船队出海,明显也在寻找欢喜。

整整两年,欢喜依然杳无音信。大哥依然在寻找。

他却不能了,他要将他们的异能学院和东组继续下去。

父亲中意江海贝的指挥才能和进步神速的异能,也满意江世杰的睿智和成就。他对他直接说:海贝会是个不错的媳妇儿。

他没有立刻回应,他忘不了欢喜。

但父亲面色冷峻,第三次跟他说起的时候,他屈从了。无论是父亲还是上级,他都习惯了对他的服从。

江海贝真的很爱他,每一次她挽着他的胳膊,他都能感知她的心跳、她的心意。那段日子,也还是幸福的。

当金欢喜的主舰信号忽然出现在屏幕上时,他哭了,“欢喜你还活着!”太好了!

但他已无资格再去喜欢她了,他们各占大赫山的一个山头,遥遥相隔,他将心意掩藏得更好了。

欢喜丹田被刺,是他最懊悔的一次,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欢喜,似乎是真的就此死掉了,丹田处泄露出七色的光芒,向太空飘去,他不敢动那匕首,只有无奈地等着大哥来救她。

眼睁睁看着欢喜和大哥的关系越来越近,她居然那么信任他,练功时只让他掠阵把风,第二天清晨,他看到大哥如大鹏般从她的窗口飞出,发出无比喜悦的啸声,他却已经站成一棵树。

彗星来袭时,他甚至想过,不如人类就此毁灭了吧,还能和欢喜死在一起。

但是没有。

月亮居然神奇地飞过来挡住了彗星!一场灾难再次化解,就像是有神明时刻保佑着这片时空一般。他觉得庆幸,又觉得懊恼。

欢喜又约大哥单独出行了,他酸酸地想。然后对身边的江海贝温和地一笑。

当大哥的号码出现在手机上时,他心里咯噔一下。

果然欢喜又出事了!

他一刻没有耽搁,驾驶直升机携带全套医疗设备飞往高原。

见到昏迷不醒的欢喜,他怒了。明知欢喜在神山有过昏迷经历,居然还带她来此,他第一次和大哥对打起来,但只到第三招,他就败了,前两招,大哥只是躲闪,第三招他还手了。

面对不可战胜的大哥,他又一次后退了。

随后半年,他十几次飞往高原,他亲眼看着大哥不假他人亲自照顾欢喜,他拍打她的脚背,仔细寻找可以埋针的血管,他给她运功,有时自言自语......那样子,像一个老头在照顾生活多年的老伴。

他只是远远地看着,不触碰,他也知道大哥的心思。

欢喜醒来那天,他很高兴,但没有百慕大那次高兴,他心底里早就坚信,欢喜一定会醒来。

但没料到一向保守固执的大哥,会在主页发那样一段话: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当曾煜昆分析那句“日月为明”的时候,驾驶飞机的他,心都疼起来了。

他没去看大哥的表情,心中喃喃道:日为朝,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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