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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朋友

作品: 江行 |作者:柯角木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8-14 20:57|
    失血过多的无力感又涌上来,脑袋有点胀,这么躺着都觉着十分难受,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屋子里安安静静的,心跳声变得清晰。

    江晚皱了皱眉,手捂上心口,微张开嘴深深喘息,身子不自觉的蜷缩起来,形成一个具有安全感的胎儿睡姿。

    她紧闭上眼睛,想要睡上一觉,心悸的空慌感却又让她无法入眠,她只好去想一些别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眼下首要考虑的问题是,学校那边该怎么办,今天被路林玉那群人毫不留情的下死手,按她的话来说,现在江晚已经被“废了”。

    如果再去学校,已经痊愈的事实必然会被路林玉那些人发现,但凡是一个有智商的的人都能看出江晚的特殊。

    到时候,不用江晚自己表现出来,吸血鬼的身份肯定会被曝光。

    所以学校那近期就不能再去了。

    这样一来,就又要麻烦哥哥跟学校说一声。

    可是江晚又不想把程明月的事告诉哥哥,以江正玟的性格来说,只要是涉及到江晚的事,就一定会十分上心。

    一但让他知道,自己受了伤而且还和程明月有关系,恐怕不止程明月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连带程明阳也不可能继续在江家甚至是在砏南市呆下去。

    那应该找个什么理由,才能过了江正玟这一关。

    自上学以来,江晚就从未请过假,现在突然想要请假,而且还要请长假,理由如果找不好,恐怕就会引来江正玟的怀疑。

    果然思考是个体力活,江晚想着各种理由,思绪却越来越飘渺,意识渐渐模糊。

    半梦半醒中,江晚被一股香味吸引,似乎是在梦中,有香甜的血冻,咬上一口软糯无比很有弹性。

    她还从没见识过这么诱人的气味,不自觉的想要多尝几口。

    “……江晚,醒醒……”

    江晚断断续续的听到有人叫她,理智慢慢被拉回来,美味的血冻飘远,变成烟雾消失,她皱了皱眉头,睁开眼睛,惺忪的睡眼带着水汽,略有一些茫然的看着床边眼前的人。

    梦里美味的血冻变成了细腻的肌肤,她眨巴眨巴眼睛,视线变得清晰,藕白色的手腕映入眼帘,再顺着手臂往上看,胳膊的主人一脸震惊的盯着江晚,程明月的嘴巴吃惊的微微张开。

    江晚瞳孔猛震,急忙松了口,胳膊下意识的撑着床身体往后撤。

    撤的太急以至于脑袋撞到了床头,她又缩回脑袋低呼一声。

    “咳。” 程明月干咳一声,收回胳膊,语气有些不自在的说,“猪血买回来了,我刚才热了一下,你起来喝吧。”

    江晚这才注意到,床头柜上搁着一个杯玻璃杯子,里面盛满鲜红的液体,腾腾的冒着热气,血腥味飘到鼻腔,闻起来味道还不错。

    江晚撑着床坐起来,靠着床头。

    程明月胳膊不方便,用没缠着绷带的手把猪血递给她,江晚双手接下来,眼神又瞄到被她咬的发红的手腕,抱歉的笑了笑:“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她的确不是故意的,以前从没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几百年来的进化,血族的饮食习性几乎已经完全改变,不再像传闻那样对人血饥渴难耐,日常来说动物的血液完全可以替代人血,虽然营养和适口性不算完美,但效果也还算凑合。

    对口感要求高一些的就吸食牛血,同样的牛血的营养和饱腹感也比其他动物的血肉更好。

    多年来的饮食,江晚的身体已经适应动物血液,对人血应该不再抱有欲望才对,而且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在日常生活中,江晚对人族的血液完全无感,就算是有人受伤流血她也不为所动,完全勾不起食欲。

    但刚才的那种香甜的味道,直击灵魂诱惑力极高。

    江晚想了想,也许是因为失血过多,所以才会忍不住在梦中肆无忌惮的去咬,去尝。

    不过现在再感受一下,程明月的血真的很香,哪怕她现在坐在旁边,靠的并不是很近,香味还是会扑鼻而来。

    那种香味竟然会使她不自觉的想要靠近,低级的动物本能反应呼之欲出。

    江晚无比震惊,连忙晃了晃脑袋,深呼吸一口气想要稳住身心,专注于杯子里的猪血。

    奈何这一口气吸进来,又是一大股子血香味。

    江晚咬了咬牙,憋住气,蹭着床头往另一边移了移身子。

    然后捏住鼻子,瓮声瓮气的对程明月说:“你,可以离我远一点吗?”

    这下轮到程明月震惊了,江晚的表情仿佛问道了难以忍受的味道样子。

    不可能吧,她今天才刚换的衣服。

    程明月不可置信的揪起衣服闻了闻,又抬起胳膊闻了闻袖子,没什么特殊的味道啊,顶多就是洗衣液的化学制剂的味道。

    她皱着眉眼问道:“我身上有味道吗?”

    江晚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仍旧捏着鼻子,因为憋气,脸已经有点红。

    她挤出声音说:“你,你先往后,退一点。”

    程明月虽然很不乐意,但也蹙着眉往后退了一步,她抬头看向江晚,用眼神询问。

    江晚还保持着捏鼻子的姿势,摇了摇头。

    程明月又退了几步,再退就要退到门外面了。

    她又问:“现在呢?”

    江晚松开手,像只奶狗似的试探的前后嗅了嗅,是安全的味道。

    她总算放心的大口吸了口气。

    看她这样,程明月更不自信了,又低下头去闻自己的肩头。

    江晚瞧见她郁闷的样子,勾起了嘴角。

    “别闻了,是你的血太香,我会忍不住的。”

    江晚的声音听起来很好听,也许是刚睡醒的缘故,音色有点哑,尾音竟还有一丝缱绻,在这昏暗的屋子里,听着有点撩人。

    昏黄的光笼罩在她的身上,面部的线条十分柔和,一双眼睛水光潋滟,在加上好看的相貌,如果程明月是个男人,一定会把持不住。

    画面太美好,程明月心跳不自觉的变重,变快。

    她看不下去,皱了皱眉头偏开头看向别处,“我,先出去了。”

    她故作镇定的转身往外面走,脚下的步子却暴露了她的不镇定,出门的时候脚尖还撞到了门边,程明月庆幸现在是晚上,她感觉耳朵有点发烫,如果光线再亮些,也许就能看到她的耳根已经红了。

    江晚把她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眉眼弯弯嘴角微翘掩不住的笑意,没想到程明月坚硬的外表下竟然藏着这么可爱的灵魂。

    看来以后有机会了就可以多逗一逗她。

    杯子里的猪血温度刚刚好,不是很烫但又比口腔的温度略高一些,喝下去胃里暖暖的。

    痉挛的神经也得到安抚,满满舒展开,浑身又有了活力。

    江晚小口小口的喝,直到啄完最后一口汁液。

    她闭上眼,感受各个细胞的苏醒,仿佛干涸的土地被一场甘霖滋润,土地上每一片枝叶都慢慢竖起脑袋,昂着头向上。

    营养补回来了,体力也略有回升,江晚活动了一下手腕,心满意足的伸了个懒腰。

    她掀开被子下床,床边贴心的放着一双浅灰色的拖鞋。

    江晚穿上拖鞋,轻手轻脚的往门口走。

    程明月出去的时候没关上门,外面大概也是开的小灯,从屋里可以看到朦胧的灯光,只能听到细微的声音,但是看不到程明月的身影。

    江晚拿着杯子轻手轻脚的走出屋子。

    光线有点暗,但也不妨碍看到房间的布局。

    从卧室出来就能看见小小的客厅,大概只有十步宽,靠墙摆着一个单人沙发看起来应该是海绵沙发,轮廓看着胖乎乎的,沙发前面放着一个茶几,是木头的,矮墩墩的,有点像太暗了看不清是什么颜色。

    客厅右手边还有一个房间,应该是厨房,门是玻璃材质,里面有光亮,能看到模糊的人影,声音也是从那里传出来。

    江晚嗅了嗅,有油烟的味道。

    她往那间屋子走过去。

    门虚掩着,江晚伸手推开一个缝,程明月的身影映入眼帘。

    江晚站在程明月的侧后方,看着她。

    程明月背对着江晚站着,穿着一身浅灰色的休闲衣裤。一只手臂折在胸前被绷带挂在脖子上,另一只手搭在灶台上。

    她低着头,似乎在发呆,一动不动的站在那。

    程明月个子很高,又瘦,身处厨房油烟重地却出淤泥而不染,从后面看给人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

    江晚推开门,在门边站着。

    程明月听到声音,转身看了过来,看见江晚也不惊讶,视线落到她手里的玻璃杯,一滴不剩,她抬眼问道:“不够吗?冰箱还有,我没热完。”

    “够了。”江晚举了举玻璃杯,“我来送杯子。”

    程明月伸手要接,江晚却往回收了手,躲开程明月的手。

    她扫了眼程明月吊在胸前,裹着厚厚纱布的胳膊,说: “你手不方便,我来洗。”

    程明月低头看了眼手,无法反驳。

    她抿了抿唇,看向江晚:“那你等会,我一会就好。”

    厨房太小了,一个人呆在里面都只够走两步,两个人进去恐怕都转不开身。

    江晚自然也看的出来,她点了点头,“好。”

    程明月又背过身,从旁边摆着的碗上捉起筷子,在锅里搅了搅,然后关了火。

    她把筷子放回碗上,转身走了出来,看了眼江晚说,“你先洗吧。”

    江晚拿着杯子进去,厨房真的很小,除了灶台和水池占的空间,就只剩下窄窄的一条空,伸开手臂就能从这头挨到那边。

    江晚打开水龙头把杯子壁上挂着的血渍冲干净,又把手伸进去细致的洗杯子底。

    玻璃杯终于焕然一新。

    江晚把杯子放在水池边上,满意的甩了甩手上的水。

    她转头左右看了看,视线被灶台上的小锅吸引。

    终于看到程明月煮了什么。

    小小的金属锅里,红红的油汤里泡着卷曲的面条,看起来油腻腻的。

    虽然她不吃人族的食物,但也听说过这是什么。

    “你就吃这个啊,你们人族不是都说方便面没有营养吗?”

    江晚瞧了瞧小锅,又瞧了瞧程明月。

    “你受伤了,应该吃点好的补一补。”

    程明月抿了抿唇没说话。

    自从搬出江家自己来住,程明月就没有再吃食上下过功夫,有时是时间不允许,每天不是上课就是兼职,时间安排的满满当当的,根本来不及吃一口热乎饭。

    再就是资金不允许,她还要攒下钱来交房租和学费,贵的食材花出去的钱就要从别的地方补回来,有时候为了省钱,她甚至在晚上不开灯不用电,或者从学校接水回来用。

    这么多年来,她曾经几乎吃方便面吃到一闻到那个味道都想吐,但现在已经习惯了,只当它是用来充饥的食物,饿不死就行。

    见程明月不说话,江晚也不在意,有打量了一番程明月受伤的胳膊,她偏头想了想,背过身拿起碗和筷子就去挑面条。

    “你……”程明月上前一步,声音哽在喉头,又止住步子。

    在她的注视下,江晚很快盛了满满一碗,还拿了勺子往碗里舀了两勺汤。

    她端起碗转身,碗底有点烫,她语速急急的问:“你在哪吃,我帮你端过去。”

    程明月心中翻涌,深深的看了江晚一眼,侧身让开门,手指向客厅的小茶几。

    有了方向江晚快步越过程明月走了过去。

    看来是烫极了,江晚才一挨到桌子,就迅速把碗放上去,撤回手飞快的甩了甩。

    她转头要唤程明月,才发现程明月已经跟了过来,站在她两步开外。

    她微微笑了起来,“你快来吃吧。”

    程明月确实饿了,不再吭声,走过去坐在沙发上,受伤的是左臂,右手没事,拿筷子便不受限制。

    面条还冒着热气,她挑起一筷子,吹了吹就大口吞进去,腮帮子鼓鼓的。

    在她吃面的时候,江晚背着手环视四周。

    刚才没注意,客厅左手边还有一个大的落地窗户。

    窗帘没拉,外面的月光和街上的灯光悉数挤进来,屋子里就没那么黑了。

    江晚走过去,打开窗户,夜晚的凉风涌进来,清凉的感觉让人神清气爽。

    江晚惬意的眯了眯眼睛,胳膊撑着窗户下面的框,把头伸了出去。

    她这才有机会好好打量一下程明月的居住环境。

    小区的楼房是土棕色的墙漆,层数不高大概只有六七层。窗户外面装着的防盗网都生锈了,玻璃是绿色的。

    是很多年以前的风格,看样子是个老小区。

    程明月租的是顶楼,从窗户往外面看去,视野不算开阔,周边高楼林立,放眼望去全是住宅楼。

    从这看出去,能称得上是景色的,也就只有楼下紧邻的街道了。

    长长的街道看不见尽头,路边种着树,枝叶繁茂,路灯的黄光被树叶遮挡,只能从缝隙里四散而出。

    路上的车还不少,一辆接着一辆穿梭而过,红色的尾灯留下一抹痕迹。

    也许是晚上的原因,出了偶尔的汽车发出的声音,便没有别的噪音。

    还不错,虽然比不上江家别墅那里的环境,但安静的夜晚,周围亮着灯的居民楼,灯红酒绿的街道,穿梭而过的汽车。

    都别有一番风味,满满的都是生活的气息,这是江晚从未感受过的。

    她有点喜欢这里了。

    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铃声悠扬传到客厅声音并不是很大。

    如果不是屋里太安静,估计不会听到。

    江晚转身,程明月还在大快朵颐。

    “我去接一下电话。”她说。

    其实这不用向程明月交代,但平时两人几乎没有交流的可能,江晚就是想趁着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和她多说几句话。

    程明月愣了一下抬头,微微点了一下,算是回应。

    江晚踱步到卧室,手机来电显示是江正玟。

    “喂?”江晚接了电话。

    “小晚,今晚我和爸不回去了,临时出差需要出去一趟,大概两天后回。”江正玟在电话那头说,声音里带着一丝疲倦。

    “好,你们路上注意安全。”江晚应声。

    公司里的事一向很忙,江晚也知道。

    江开元从来都亲力亲为,从前更是忙的不可开交。

    江正玟进公司之后分担了一部分压力,江开元出差的次数少了很多。

    但重要的商业洽谈离不开江开元,偶尔也会有这种临时出差的情况,便由江正玟告诉江晚一声,以免担心。

    江晚表示理解。

    “嗯,没别的事了,你早点休息。”江正玟那边有汽车鸣笛的声音,显然是在路上。

    “等等,哥……”江晚叫住准备挂电话的江正玟。

    “嗯,怎么了?”江正玟问道,等待她的下文。

    江晚欲言又止,“您,能帮我向学校请几天假吗?”

    “哦?出什么事了,怎么突然想要请假了?”江正玟语气温和起来。

    上学以来,江晚从来没有主动请过一天假,雷打不动,哪怕生病也都不顾劝阻带病上课。

    这下她突然提出要请假,很难不让江正玟好奇,究竟是什么事,能改变江晚莫名的坚持。

    “没什么……”江晚想了想,说出那个考虑好的理由,“我约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