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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作品: 倨傲王爷:唯宠小刁妃 |作者:木瑶瑶1 |分类:古代言情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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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澈淡淡的摇了摇头,道:“有人在这酒里面下了药,青花散,此药没什么毒性,就是能让人很快无意识的醉倒…”

清芷看了一眼熟睡的宗穆,扯了扯苏澈的袖子,道:“既然没什么毒性,那说不定是那青楼里面的姑娘贪念这宗穆的模样,要来个霸王硬上弓……”

听了清芷这话,一丝犹豫从苏澈的眼眸之中划过,但瞬间眼睛里面又带着淡淡的浅笑,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走吧,去灯会上逛一逛。”

苏澈淡雅如常。

清芷担忧的回头看了一眼那宗穆,道:“今日便算了吧,宗穆这样…”

苏澈却打断了清芷的话,道:“宗穆有个人找看着就好了,他睡着我们也问不出什么来。”

清芷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疑惑,但看着苏澈又是一副淡然的模样,却仍在犹豫着…

苏澈揽过清芷的臂膀,淡笑道:“走吧,今日是灯火的最后一日了。”

清芷皱眉想了想,也就没有在说什么,跟着苏澈往门外走去。

苏澈又吩咐了丫鬟好好看着宗穆,一边揽着清芷便出去了。

清芷心中却一直放不下这个事情,宗穆难道真的会被一个什么青楼女子下药?

“不要多想。”苏澈轻轻揽过清芷的肩头,目光直视前方,道。

这一句话似乎有什么魔力一般,苏澈低沉又富有磁性的声音给了清芷很大的慰藉。

清芷压下心中的不安,点了点头,故意的轻松点笑了一笑。

因为没有人知道,青花散这个迷药是九仙独有的迷药。

自己探查到宗穆中了这青花散的时候心中也是十分震惊,又怕,难道那九仙的人找上自己了?

苏澈自然不愿意告诉清芷这个事情,一来这个事情不过是他的一个推测,二来自己也不愿意清芷担心。

还是等那个苏澈醒过来在说吧,说不定自己判断错误了,毕竟这青花散自己还是小时候偶然知道的,说不定记错了也有可能。

是夜,十里长街一片火树银花,集市熙熙攘攘,叫卖灯笼的声音此起彼伏,不绝如缕,各式灯笼映得街市亮如白昼,灯会热闹非凡。

扬州的灯会似乎比那锦都城的还要热闹,这又是夏日,女子们穿着薄薄的罗裙,喧闹繁华的街道上面全是年轻的男女。

“这个灯真好看!”清芷眉眼弯弯,指着头顶的一金鱼灯笑道。

苏澈看了一眼,真准备掏钱来买。

那卖灯的男子竟然直接取下了那灯,送给了清芷手上,道:“姑娘喜欢,便送给姑娘吧……”

“真的吗?”

那男子看上去也是书生模样,白色的粗麻布艺还打着补丁,却洗的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看着令人顿生好感。

那男子又看见清芷微微隆起的小腹和站在一旁的苏澈,超苏澈笑道:“恭喜好福气,有如此美丽动人的妻子。”

最简单大方的祝福,虽有羡慕在里面,却一点也不讨人厌恶。

苏澈刚才淡然的表情在稍微好转了一点,微微笑着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清芷也不客气,笑道:“那多谢公子了!”

清芷继续朝前逛去,苏澈却在那摊子面前停了停,丢下一锭银子,冷冷道“这是灯钱。”

“这位公子,我说过这是送给尊夫人的。”

苏澈依然一脸冷漠,道:“拿了这钱,你可以安安稳稳读一年书了,不用为了生计发愁。”

那卖灯男子一愣,看了苏澈许久,才道:“多谢公子。”

苏澈这才嘴角带起淡淡微笑,没有说什么,便转身走了。

清芷一身淡色素雅的罗裙也掩饰不住倾国倾城的美貌。

若不是那微微隆起的小腹,还不知道有多少花灯会送过来呢!

苏澈知道,这扬州当地的风俗是如是遇到看着喜欢的女子,便送个花灯。

清芷手上拎着一个金鱼灯,后面的苏澈虽然温文尔雅,但身上那傲然冷漠的气息也不是谁都敢靠近的。

街上的人都赞叹这两人还真是郎才女貌!

“苏澈,我晚饭还没有。”清芷嘟着嘴道。

苏澈宠溺的揉了揉清芷的头发,道:“知道了,我们找个地方吃完饭吧……”

你有这么爱过一个人吗?

你跟在他身后,永远准备在他转身的一刻给他笑容。

在他转身的一刻,却总慌到不能呼吸,原本准备好的淡淡微笑变成了小丑怪异弯曲的嘴角。

如果我说我爱你,你能不能也同样爱上我呢?

转眼间,时令已交初春,天气仍是寒冷。

常晓春从昏昏沉沉的梦里醒来,眼前一片漆黑,恍惚了很久才想起自己在哪里。

半小时,或者说四十分钟前,洞口坍塌,她就压在矿井下。

原本是来救援的,听到矿井里有声音,就一个人冲了进来,没想到遇到余震,什么东西砸在她身上,她就一下晕了。

腿不能动,只有撕裂般的疼痛。她知道自己在流血,她的手指甚至触碰到了温热的液体,拿在鼻尖闻一闻,一股腥味。

远远地地方有隐约的挖凿声,可是太慢了,太慢了。

都说人在将死的一刻,往日的种种会在眼前重现。若真能重现,也应该是此生最重要或者挂念的人吧。

脑子越来越轻,她打了个寒战,提醒自己不能睡着。为了给自己打气,她开始唱歌,她唱:“山清水秀太阳高,好呀嘛好风飘,以免打扰到我们的时光,因为注定那么少……”

她好像唱岔了。

叹了口气,她喃喃的念歌词:“以免打扰到。我们的时光,时光……”

不,她不能死,她还有好多好多话,没对他说。

这么想着的时候,手指已经在地上四处摸索,有血有泥,有血混着泥,最终,在靠近耳朵的地方摸到了手机,原来离她那么近。

手机打开了,电池量不足,信号微弱。

不能等了。她马上拨通他的电话。这个严肃的家伙,没设彩铃,单调的嘟声,一声接一声的为她的生命倒数,真是多管闲事。

第十声之后,电话接通了。

他说:“喂。”

“时……”

“喂?”

她的喉咙被堵住,声音像是一团被打碎的气体。接着,她的手机仿若一瞬间被抽去了灵魂,灭了。

她想他一定以为她又在无聊的恶作剧吧。

没有生命的手机,沉甸甸压在她的掌心。她无力抬手去擦拭眼角的泪水。

意识渐渐模糊。

冰冷的地面变成了汪洋,她躺在漆黑的天空下,喃喃的祈祷,祈祷上帝给她魔法。

给她魔法吧,让那些再也压不住的记忆变成萤火,照亮洞穴,飞出地面,跃过云层,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她深爱却无法靠近的人。

也许他会感应到什么,蓦然转身。

请帮我亲亲他的脸,告诉他,我爱你,此生,永远。

一.春

她很小的时候做过一个梦,梦到自己穿着无袖的白色连衣裙,光脚走在一片荒原之上。

风有些冷。头顶是万籁俱寂的星空,远远地追到旷野的边际,似把大地割出一条沉黑的伤痕。

那深重的黑暗中,一颗星星在地平线上闪着璀璨的光芒。

她惧怕黑暗,但仍要一直往前走,去摘下那颗星。然而天际逐渐发亮,太阳如同巨大粉刷,擦去了黑暗也擦去了星光。

光明终于来临。

天地之间,只剩下她两手空空,站在金色盛开的晨光中哭泣。

她叫常晓春,家在溯州宁江,一个很普通的南方小城,那里有河流有田野有季风,自古以来就住着很多人。

南方的春天永远盛装出席,毫不敷衍。爸爸总是说,因为晓春笑了,春天才来了。

她很崇拜的爸爸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做知青时认识了妈妈并结了婚。返城后,回到家乡成了一家企业的工程师。

妈妈是山里村庄长大的姑娘,她经常唱:“山清水秀太阳高,好呀嘛好风飘……”这两句为常晓春构筑了那个遥远山村的最美丽的幻想。

山里的姑娘单纯而倔强。可是,就算玫瑰有一天也会变成蚊子血或者饭粘子,久而久之,妈妈的单纯在爸爸眼中变成了愚蠢,倔强变成了乖张。也许这就是爸爸最终选择离开妈妈的原因。

在她7岁生日那天,爸爸出去给她买蛋糕,就再也没回来。妈妈说爸爸跟别的女人走了。她问妈妈,爸爸为什么要跟别的女人走。妈妈说,因为他不要我们了。她死活不信,哭到快断气。可是无论她信不信,从那之后爸爸就杳无音信了。

妈妈没文化也没工作,家里的一切开销全由爸爸负责。爸爸走了以后,她们母女的生活顿时艰难。小小年纪,她已经明白了生活的不易。为了减轻妈妈的负担,她经常放学后到亲戚家的饭店洗盘子,或者帮邻居小卖部的爷爷送货,力量虽小,总有点收获。

小时候的日子过的还算平静,最惊心动魄的不过是如何躲开饭店后面的大狗,以及,妈妈忽然生气后的拳打脚踢。

妈妈脾气很暴躁,一不合心意就开打。以前有爸爸护着,爸爸走了以后,常晓春只能学习当一只待宰的小鸡在家里扑腾来扑腾去,鸡毛漫天飞舞。

大概很多人年幼的时候都是这样,很容易忘却父母给自己带来的伤害。昨天哭着喊着说再也不要妈妈了,隔天醒来又笑嘻嘻地问妈妈吃什么早饭。最终,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长大了。

妈妈发起脾气来,下手很重,这时只有两个方法能够救她:

第一个方法是祈祷温柔的姑姑能从天而降把她救走。不过姑姑几年前考上了离家很远的大学,为了付学费,寒暑假都要留在学校打工。期盼姑姑突然回来,那是奢望。

第二个方法就很容易做到了。只要舔一口手心,然后攥紧拳头念咒语:不疼不疼,我不疼。这个方法开始效果并不好。但是认识时光之后,念着咒语的同时,脑海里会自动浮现时光的笑容,她惊奇地发现咒语的威力好像升级了,她真不是很疼了。

那时在她心里,时光简直就是天使。她特后悔没有早点认识他。

早在一年级她就听过时光的名字。

他是她同年级不同班的同学,不仅成绩优异,还有一张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的漂亮的脸,衣着永远整洁带着香气。因为爸爸是画家所以从小就很会画画。也是受爸爸家族的影响,他信奉基督。城里小教堂办公室的墙上,有他朗诵圣诗的照片。

这一切让他不管到哪儿,都像胸前的纯银十字架一样静静地散发着光芒。

她第一次见他,是他在庆六一晚会上弹钢琴。那时他8岁,穿着小西装,戴着小领结,嘴唇涂得红红的,聪明又可爱。

她很羡慕他,但很快就忘了他。

妈妈出去工作以后,跟社会上的朋友,每天只顾和朋友玩。吃饭洗衣服打扫房间,很多生活上的小事都要她自己解决。对像她这么忙碌的小孩来说,学校里那些耀眼的同学,就是她每天经过的商店橱窗里挂的风铃。偶尔听到几声响,但从不驻足观望。

这样过了三年五年,六年级的一天,她撞上了她的风铃。

那天她穿着难得的新衣服上学。是一件很普通的粉红圆领毛衣。第二天,第三天,她仍穿着它。一个月之后,身上还是同一件。

她的书桌被人写上“拉它鬼”。丑丑的错别字,猜也猜到是那几个讨厌的男生干的。她已经不止一次被他们恶作剧。那些男生都是老师的关系户,没人敢惹,她自然也不敢,只能选择忍耐。不管怎么样,在学校受欺负也比呆在家里开心。

忍耐了一个星期,一天放学,她回去拿忘记的课本,见那几个男生用小刀在她课本上刻字。看到她来,不仅不逃走,还幸灾乐祸地等着看她反应。她忍无可忍,咬了其中一个人的手臂。

心里知道闯祸了,咬完就跑。

追逐女同学是男生们的一大乐子。他们当然不肯放过她。

放学后的走廊,零星走着几个低年级的学生。

她蒙着头喊:“走开!”

小孩子们像看到怪兽,尖叫着地闪到墙边。

偏偏还是有个倒霉鬼被她撞倒。她自己也飞了出去。

那个倒霉鬼就是时光。

男生们追上来,气喘吁吁地揪住她。

有个电视剧看多了的小孩提议:“把她押回去,关在教室里审问。”

她抵抗不过,急出了眼泪。

关键时刻,时光出手帮她解围。他说某某某,你再欺负同学,我就给你姑妈打电话了。边说着,边一一扫视其他人。

时光几乎认识全年级组的老师,很得他们信任。他对老师说一句,顶别人说十句。就算是老师的关系户也不敢得罪他。

男生们权衡完利弊,识相地收了手。

时光把她扶起来,问她有没有事。

她有点儿受宠若惊,连说谢谢,又指指他的脸颊:“你成小花猫了。”

时光用手背擦了擦,擦下很多灰。白皙的皮肤上留下粉红的印子。

“把你撞疼了吧。”她为自己的不小心内疚不已。

时光说:“没事儿,这点疼算什么,我看你才摔的不轻呢。要不明天换件衣服来上学吧,他们就不会欺负你了。”

她知道自己成了全校的笑柄。可是面前这个男孩子语气温和满脸善意,一点也没有嘲笑她的意思。

她忍不住解释,其实她是有三件相同的毛衣。妈妈撞倒人家贱价出售,懒得挑,就一口气买了三件相同的。

时光说,你妈妈真好玩。

她傻笑,心想,我的心情你是不会了解的。

时光问她为什么不换别的衣服穿穿。

她说她没别的衣服,今年长高了不少,以前的衣服都穿不下了。

又聊了几句,她看到时光腕上的电子表显示六点,急忙说了句再见就一阵风似的跑了。

粉红色的背影在时光的视线里跑了很久很久。

关于晚饭的问题,她已经找到解决方法——帮餐馆洗盘子。

洗一晚上的盘子,不仅能拿到钱,还管一顿饭,偶尔还有剩菜可以拿回家。

餐馆离学校很远,她没自行车,每天放学都要跑很快才能不迟到。

不知道怎么回事,第二天到学校,所有人都知道她有三件相同的衬衫。那些男生嘲笑了她几句,不叫她邋遢鬼了,也不再对她恶作剧了。

其实她以前解释过很多遍,只是没人信。

不管怎样,没人找她麻烦让她轻松不少。

连尿尿都变轻松了。奔奔跳跳从厕所出来,她又撞上了时光。

对救了自己的恩人,她用最大的笑容问候他。

时光看到她脸上的伤痕问是不是那些男生欺负她了。

她说是自己不小心碰伤的。

时光说,我想也不是,我跟他们说你是我朋友,他不敢再欺负你的。

她的嘴巴成个哦字形。

时光很大方地说,不如我们就做朋友吧,我看你也没什么朋友。

她的嘴巴成个啊字形。

上课铃响了。

时光丢给她一句“说定啰”,欢快地跑回教室。

她很纠结。

能交到朋友是很高兴,可是她真的不是很需要朋友啦。

回到教室坐定,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她和时光同学六年,但从未说过话,两人只到脸熟的程度,怎么会忽然找她做朋友。难道有什么阴谋?她曾经被人整过,骗她说要跟她交朋友,请她喝用水彩颜料兑的果汁,害她拉了几天肚子。

有着种种疑虑,连续几天她碰到时光都避开。

时光看在眼里,什么都没说。

每周一的下午第一节课,是他们两个班一起上的体育课。

男生们踢球,女生们成群结队在树荫下聊天。她绕着操场跑步。一个人傻站着太奇怪了,不跑步还能干嘛。

跑到球门后面,一颗足球从天而降砸到她的头。

没射进球的胖男生捡起球后狠狠推了她一把泄愤。

她压抑着委屈,继续低头跑步。

球场上的气氛越来越激烈,胖男生眼看就要够着球,忽然一个趔趄,被人从背后狠狠铲倒。他痛苦地抱着腿哭起来:“他踢我,他踢我!”

常晓春听到惨叫声,跑到球场边观望。

一群大汗淋漓的男孩子把时光围在中间。体育老师走过去调解,胖男生不依不饶地哭着喊着。

“是我踢了他。”

时光平息了争吵,一个人离场。看台边上,他脱了球衣,甩了甩满头的汗。

球赛重新开始。

常晓春想了又想,决定向看台跑去。

远远看到常晓春跑过来,时光迅速套上刚脱下的球衣。

常晓春问他:“刚刚是故意踢他的吧?”

时光递给她一瓶矿泉水,笑着说:“帮你报仇啊。”

几个压操场的女生经过,一边向他们张望,一边交头接耳说着什么。

常晓春问:“你们班的?”

时光点头:“肯定在背后说我们什么了。每次看到谁跟我走得近,就说长说短的,害的我都没朋友。”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啊。”

“因为他们觉得我是老师的间谍。”时光无奈地叹口气,“我跟好多老师的关系都不错,他们怕我在老师面前打小报告,都不跟我玩。特别是一些女孩子,带头不理我,跟我处的好的也会被孤立。”

常晓春安慰他:“不用介意啦,就当他们是小孩子。”

“你说他们是小孩子?”

时光盯着常晓春看。羊角辫、苹果脸、小个子……

任性地说别人是小孩子的毛丫头,自己才更像小孩子吧。他这么想着。

太阳晒在头顶。知了吵吵嚷嚷。操场上男生女生们尖叫奔跑,灰尘在炎热的空气中蒸腾。

这一切都与看台上的两个孩子无关。

常晓春连说带比划:“那些小孩子啊,因为掉了一支铅笔就哇哇大哭。不喜欢妈妈买的裙子就发脾气。吃蛋糕的时候任性地只吃奶油,把不喜欢的部分推给别人。更气人的是,明明过的不知道多幸福,还在背后说爸妈坏话。太过分了!”

她激动地握紧小拳头,鼻翼扇动,脸蛋儿通红。

时光被她可爱的样子逗笑了。

“你笑了!”

“我不是一直在笑吗。”

“你之前只是弯起嘴巴,现在才是真的笑了。”

“是吗……”

他保持着微笑,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

“**!”

那边,体育老师吹起了哨子。

“我们做朋友吧,我不会怕别人说什么的。”

常晓春说完,不好意思地咧嘴笑笑,跑向操场。

看着她甩来甩去的两根羊角辫,时光开心地弯起嘴角。

常晓春感觉的没错,很多时候他的笑都不是真心的。

他过的并不快乐。

妈妈是工作狂,经营着家族留下的工厂。

爸爸是从未卖出任何画作的画家。

他们两个因为一时贪玩的结合,很年轻就生下了他。年轻到,没有任何兴趣为人父母。不是爷爷的坚持,他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上。

爷爷对他最好。可是爷爷很早就去世了。叔叔们一直认为国外的教堂比国内的大,爷爷走后,他们立刻都移民了。

他只剩下爸妈两个亲人,可是名叫“赚钱”和“画画”的怪兽把他们抢走了。

多年以来,不管他如何努力表现得聪明、优秀、有礼貌,始终得不到妈妈的注意。

只有爸爸陪着他,虽然大多时候他的眼睛只盯着画板。

妈妈讨厌爸爸不务正业。爸爸讨厌妈妈唯利是图。两人之间最不缺少的就是争吵。

他很难过,却没有办法。

想把这些告诉谁的时候,才发现没有人可以说。

他的时间都给了画画、钢琴和《圣经》。获得极大赞赏的同时,也把他和周围的孩子们隔得很远。他成了同学中的异类。

倒不是完全没有朋友。有一个家伙,从小和他一起长大。他们无话不说。但是自从妈妈当面说他不配跟她儿子做朋友之后,他就不再理他了。

明明不快乐,明明胸腔里塞满了寂寞都快爆炸,面对别人宁愿用微笑掩饰,也无法卸下好孩子的自尊心。所以,大家都觉得他很好。这么懂事的孩子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放学后,一个人背着书包走在走廊上,感觉孤单得快要死掉。就在这时,常晓春像一颗粉红色的子弹,呼啸着擦过他的耳畔。

拼命奔跑的女孩子,没有朋友,却毫不在乎,总是认真努力地走自己的路。

她好像从来都不会寂寞。

他很想跟这样的人交朋友。

黄昏的楼梯口,他又看到了常晓春甩来甩去的羊角辫。

他冲到栏杆边上叫她的名字。

“常晓春。”

常晓春停下奔跑的脚步,抬头看到是他,开心地挥手。

自从上次体育课,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你家住哪儿?”他问。

“解放小区。”常晓春说。

“我们同路。一起走吧。”

常晓春愣了一下。

楼上传来脚步声,班主任笑眯眯地他说:“你还没走啊。帮老师改几张试卷好吗?”

不知为何,老师们对他说话都很客气。

他不好拒绝,对楼下的常晓春说:“等我一下,很快的。”

说完就跑了。

留下常晓春对着他消失的地方无力地伸出手,“我……没时间哪……”

唉,晚饭没得吃了,常晓春一口苦水吞进肚子。所以她才不想交朋友的嘛。

等了半个钟头,时光才从楼上下来。

他解释说,班主任把一个题目的答案弄错了,他和她争论了很久。

常晓春接受了饿肚子的现实,笑着说:“没关系。你真了不起啊,还能帮老师改卷子。”

习惯了赞赏的时光,竟然脸红了。

两人走到校门口,常晓春问:“你家住哪儿啊?”

“三元大厦。”

“哇——”

三元大厦曾经是宁江最高的建筑。常晓春很小的时候,坚定地认为站在三元大厦的顶楼可以摸到云彩。

天黑了。路灯都亮起来。满大街飘着羊肉串的味道。

时光俊挺的小鼻子动了动:“好香啊。”

常晓春告诉他附近有小吃街。

时光异常兴奋,说从来没去过,今天一定要去。

常晓春一点都不兴奋,她身上只有两块钱。

时光说请她,硬是把她拖走。

路过公用电话亭,他神秘兮兮地对常晓春说:“其实我晚上应该去英语补习班。可是我不想去,我想跟你玩。我现在去给补习老师打个电话,骗他说我病了。他肯定不会怀疑我的。”

一把抱起丁叮,丁飞情一收面对丁叮时的温柔和心疼,满脸怒气的一扫眼前几个同样大小的孩子和她娘,双眼几乎要喷出火来,咬牙切齿的道:“娘,以后再让我看见你这样对我的铃铛,就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娘。”

“飞情,你……”美妇眉头一下就皱了起来,脸色一怒,却没有说话,她知道她的丁飞情极是刚硬,说的出就做的到,这般说便是真的……

“你们。”满含怒火的眼扫到那几个一声都不敢吭的兄弟姐妹身上,丁飞情双眼一眯,怒声道:“今日你们怎么对铃铛,我记下了,我今天把话放在这里,谁以后再敢动铃铛,就是跟我丁飞情过不去,到时别怪我不留情面。”冷冷的扔下这一句,丁飞情抱起丁叮快步就朝后院走去。

“飞情,你的生辰,你……”

“不过了。”桃红的裙子好似一团火,妖艳的惊人,微风吹过,一地璀璨光华。

丁家,齐国的两大世家之一,武林世家出身,以另辟捷径,以音色杀人而称雄七国。

音乐达到极致,以气驭音,无须深厚的功力,同样能纵横天下,以音为利器,古已有之,只是在丁家方发扬光大,成为丁家的独门秘诀,虽然天下也有偷学,也有出彩的人,不过却大多始终不得其法,得窥不了真经。

有此绝招,祖上封王封侯,那种荣光何等的显耀,不过近些年人才凋零,不复往日风光,家世衰落下来。

然而,这一代却出了个丁飞情,三岁就能通音律,六岁就能抚琴吹笛,挥发音刃,其一年所成,抵得了平庸之人十年,可算天才。

丁家正喜有女如此,没想齐国皇家也得到了消息,下了圣旨,要知道就算以后成不了太子正妃,也一定是侧妃,未来的贵妃娘娘,他们丁家咸鱼翻生,可就只能靠丁飞情了,因此,丁家上下几乎把丁飞情供上了天去,世人也争相巴结的紧。

只是丁飞情独疼她的妹妹丁叮,对谁都一脸傲气,唯有对丁叮是温柔之极,因此本不受宠的丁叮,更招人妒。

夜风微凉,秋天的风带着丝瓜果成熟的香气,很是清爽。

朦朦胧胧中,丁叮感觉到一双手抚摸在自己手上的伤口处,不由翻了个身,伸出双手,眼也没睁的喃喃的道:“婆婆。”

一个全身穿着漆黑,几乎看不见本来模样的人立在丁叮的面前,满头黑发隐隐约约遮挡住了整个脸,但是脸上纵横的疤痕却还是掩盖不住,看起来很恐怖。

温柔的手抱起丁叮,一层凉凉的冰爽瞬间在受伤的指尖渲染了开来,丁叮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对上眼前为自己上药的丑脸老妇,扬起一张白净的小脸,黑如宝石的双眸轻轻上扬,甜甜的笑道:“婆婆,丁叮不疼,婆婆不担心。”

丑脸婆婆听丁叮居然来安慰她,不由眼中一闪温和,伸手揉了揉丁叮的头。

丁叮见此靠在婆婆的肩头,微微的蹭了蹭,她不怨,真的,她从小就知道她在丁家是一个多余的人。

丁家乃武林世家出身,所出的孩子要么学武功,要么学音攻,在乱世能屹立不倒,要的就是绝对的强和实力,可她一直到现在七岁了,却连乐谱都不识,她始终无法把那死板的乐谱套在乐器上,而她的身子又极弱,师傅教的武功,她一个蹲马步就昏了好多次,几年下来一点进步都没有。

她是一个给不了丁家任何好处的女孩,因此连丁家飞字辈都没有列入,胡乱取了个叮字,被厌恶,被鄙视,在如此乱世,连自己都无法保护的人,没有资格生存在世界上,她明白的。

所以,她不祈求不喜欢她的人喜欢她,她只能竭尽全力的对唯一对她好的姐姐丁飞情更好。

第二章丫鬟命

轻轻揉了揉丁叮的头发,默不作声的老妇,眉眼中闪过一丝轻叹。

丁叮感觉到婆婆无声的安慰,微微抬头,轻轻的抱住了老妇的脖子,心中一酸,收敛了嘴边的强笑,小嘴一扁,珍珠般的眼泪顺着脸颊钻入衣襟,她何尝不想得爹娘宠爱,那怕只是一丝也好啊,那怕有面前这婆婆对她的百分之一也好啊。

她认识婆婆的时候就没听见她说过话,好像是个哑巴,当年遇见她的时候,几乎饿死在她家后山的林子里,好不容易求姐姐丁飞情,让爹爹他们留下她的,做个初等的奴仆,也比饿死在外面好啊,没想却比真的亲人对她还好。

擦去丁叮原本指头上的药,擦上她带来的药,婆婆抱着丁叮闪身就出了房门,丁叮的小院子太僻静了,娘他们又不准丁飞情也住这,这地方空的几乎无人。

抱着丁叮来到后山沙地上,婆婆摸出随身携带的,一头发做的粗糙的不能在粗糙的古琴,叮叮咚咚的弹奏起来,丁叮擦拭去眼角的泪水,撑着小下巴听着,哭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音符只是表现音乐的一种手法,真正的音乐是心灵的声音,心里想着温和,那么琴声就是温和,心里有杀气,那么音乐就可以杀人……”丁叮看着婆婆一边弹,一边默默的在泥沙里写着字,不由借着幽幽的月光,不明所以的跟着读起来。

低沉的琴声和着凉凉的夜风,一地清幽。

手上的伤口好了之后,丁府的总管趁丁飞情不在,冷冷的前来扔下一句,夫人的命令,丁家不养无用之人,既然会做饭,那就厨房帮忙去。

厨房帮忙,那是二等奴仆才会做的事情,连一等奴仆都不屑做的,显然丁叮的娘奈何不了丁飞情,就把气出到丁叮的身上。

丁飞情知道后,顿时就要找她娘算账,丁叮却满脸微笑的拉住丁飞情,摇了摇头道,她不是无用之人,她也可以为丁家尽一份心力的。

丁飞情听言不由双眸一片通红,她的铃铛啊,有谁知道她的好啊。

因此下,堂堂正房所出的小姐,做起了二等奴仆的事情,连一等的丫环都可以欺负到她头上,若不是丁飞情放出狠话,谁敢为难丁叮,立刻就给我卷铺盖走人,加之天天没事的时候就来监工,否则不知道丁叮会受多少欺压。

春来秋去,转眼就是三年,丁叮也十岁了,出脱的越发的清灵,若说丁飞情是艳丽的牡丹,那她就是天山上的雪莲,出尘之姿。

蝉鸣声声,就算是傍晚时候,这夏末时节也热的让人额头生汗。

小心翼翼的端着一叠冰镇西瓜,丁叮从后花园的方向绕过大道,朝正房她娘的主屋而去,等一下还要跟婆婆去学琴,这工作要快点做完才好,丁叮念着婆婆在等她,不由脚步越发的快了,抄小道去往主屋

“王爷,我们家飞情可要仰仗王爷在宫里帮衬着呢,王爷,可要上心呢。”软软的带着勾引的话声在她爹娘所居住的主屋后院响起,丁叮刚好要穿过这里从大门进入,听着不由微微一楞,这是她娘的声音。

当下丁叮微微一转身,借着昏暗的天色朝那开启的窗户看去。

窗户里,她爹娘的床上,只见她娘妖媚的靠在一个不认识的男人身上,眉眼中一片水色,平日里雍容华贵的美丽脸庞,妖艳无比,那是平日里看她的冷霜,罗衫半褪,极是风情。

“那还不简单,有你这个妙人儿,本王自然会帮飞情多在皇兄面前提点着点,来,亲一个。”

“奴家多谢王爷,嗯……”只见那男子一个翻身,把她娘再度压倒在床上。

丁叮睁大了眼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她的娘,他们……满是震惊的丁叮下意识的退后一步,手腕一抖,端着的西瓜唰的滑落一片下来,溅落在地上荡起轻微的响声。

“谁?”内院立刻传来喝声,她娘翻身而起,丁叮一把紧紧的捂住嘴,俯身快速的抓起落地的西瓜,转身隐没在后院的花林中。

天色越发的暗淡了下来,丁叮的娘站在丁叮刚才站立的地方,看着地面上点点瓜果水渍,眉眼中一闪而过厉色。

没有动静,什么风声都没有,好似那日的事情只是丁叮看花了眼一般,一丝波澜都没起,她娘也没给她任何的异色,她也做着自己本分的事情,平静而淡然。

只夜深人静的时候,丁叮会望着苍穹,一望就是一个晚上。

三年厨房生涯,丁叮锻炼了一手好手艺,十岁年纪,淘米,洗菜,掌锅,立勺都游刃有余,若忽略她正房所出的小姐身份,也许她是一个很合格的二等丫环。

小姐身子丫环命,除了丁飞情,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而丁叮显然也并不计较,只要每日能够出现在爹娘的面前,看着他们吃她做的饭菜,那小小的心里也是一种幸福。

秋风送爽,转眼就是初秋时节。

这一日上,丁府一片忙乱,太子殿下要来丁府,这可是丁家莫大的荣幸,那地面都洗了三次,所有人忙的几乎脚不沾地,太子殿下来丁府游玩,是不是这太子妃的正位,是属于他们家丁飞情的,因此上丁家从当家丁博然,到她爹爹丁茂申,她娘,下至丫环奴仆都是一脸的喜色。

在厨房忙了一天,此时前厅要茶点,周围的奴仆都有事忙,丁叮只好自己端了大盘的茶点朝前厅走去。

金黄的桂花开在树梢,甜淡的香味远远的挥发出去,令人心旷神怡。

“真香。”正穿过桂花树,一道温和的声音响起,一身着明黄色泽长袍的男子,靠在桂花树上微笑着看着丁叮。

丁叮这些年都没出过府,也不知道外界的规矩和尊卑,此时见这男子对着她微笑,满目温和,当下也回以温柔的一笑,别人对她好,她自然就对别人好。

清丽的容颜瞬间如雪莲盛开,那一笑几乎倾国倾城。

身着明黄色泽长袍的男子,一见下微微一楞后,双眼中光芒一深,散发出炙热的光芒,起身朝丁叮走过来,一边轻声道:“你叫什么名字?”

微微摇头,虽然没师傅教过她规矩,不过粗浅点的姐姐有教,女孩子的名字不能给外人说,轻轻摇了摇头,丁叮歉意的对男子一笑,端着茶点就欲朝前方走去。

男子见此嘴角的笑意越发的温和了,也不拦丁叮,只微笑着道:“那我去问……”

“太子殿下,你怎么在这里?叫卑职等好找。”话还没有说完,远处一大群人远远就大声嚷嚷着快步前来。

丁叮瞧见除了当头几个不认识的人之外,她的爷爷,爹爹,娘亲等都在,连姐姐丁飞情也在,微微抬头看了一眼眼前依旧微笑着的男子,这就是他们齐国的太子殿下?

“还不下去,怎么做事的?”丁叮的娘一见丁叮,立时低声冷喝道,眉眼中一闪而过厌恶和尖锐,居然敢勾引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丁叮来,这是我……”丁飞情则欢喜的就要拉丁叮给齐太子介绍。

“飞情还不陪太子殿下走走。”丁茂申立刻一句打过,满脸谦卑笑容的看着两人。

“是啊,是啊……”一时间丁家当家丁博然,叔伯们都连连称是。

谦卑的敬仰声中,齐太子看着丁叮转身端着茶点就走了开去,温淡而平静,金黄的桂花随风飘落在她的头顶,衣间,翩若出尘,不由一直挂在嘴角的笑容,越发的温和。

边上丁叮的娘见此,眉头微微一皱。

热闹是属于天之骄子的,身份是属于前院中的人的,她只属于这里,厨房,她是没有资格参与那样的场面的,不过丁叮显然并不在意。

天色缓缓的暗淡了下来,一轮明月从地平线上跃出,挂在树梢上,清冷的月光洒在大地上,一地银光。

“姐姐,先喝点甜汤。”后院琵琶亭里,丁叮端着一碗甜汤,笑的甜甜的看着眼前忙碌的丁飞情。

丁飞情闻声放下手中的东西,笑着转过身来捏了一把丁叮的小脸,接过甜汤道:“还是铃铛最疼姐姐,知道姐姐饿了。”今日陪齐太子游园,真没怎么吃东西,此时那齐太子要听听丁家赖以成名的音攻,她只好先来布置,累的够呛。

“我来帮姐姐。”丁叮见此心疼的道,一边快手快脚的就开始帮忙,琵琶亭里,此时几边角已经挂上了帘子,遮挡住外面的清风,偌大的亭子里摆放着古琴,古筝,短笛,长箫等等乐器,边上的香炉缕缕轻烟寥寥升起,淡淡的香味弥漫在整个亭子中。

“谢谢铃铛。”一口气喝光碗里的甜汤,丁飞情紧紧的抱了一下丁叮笑着道。

“姐姐不要跟铃铛客气,我先下去了,厨房还有事。”丁叮见这里收拾的也差不多,接过碗笑眯眯的朝丁飞情道。

丁飞情也是精明人,今日下午那花园里的一幕,她也看的清楚,爹娘支开丁叮是什么意思,她明白的紧,看来丁叮也明白,不由轻轻的叹息一声,揉了揉丁叮的头发道:“姐姐会想办法,铃铛在忍些日子,姐姐学好了本事,姐姐来照顾铃铛,绝对不让铃铛在受一点委屈。”

“姐姐,铃铛不委屈的。”丁叮听着丁飞情的话,抱着丁飞情轻轻的蹭了蹭,微笑着道了一句后,扬了扬手中的玉碗就朝亭外走去,丁飞情见此不由轻声一叹。

第三章骨肉情

“太子殿下请。”丁叮还没走出去,亭外恭敬的声音响起,帘子掀开,齐太子当先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丁博然,丁茂申等人。

“丁叮,原来你就是丁叮,丁飞情跟本太子提过很多次她的这个妹妹。”当头的齐太子,一见丁叮在此,俊秀的脸上笑容一显,缓缓的道。

丁叮闻言没有抬头,也没有说话,只对齐太子躬身行了一礼,错步就朝外走去。

“既然来了,就一起听听你姐姐的笛声。”齐太子见此也不动气,微笑着走到最高位上坐下,扫了一眼丁博然和丁茂申等人缓缓的道。

“还不快谢过太子殿下。”丁博然一听立刻示意走在最后的丁叮的娘,把已经走出去的丁叮给推了进来。

“铃铛,来,跟姐姐坐。”站在亭中的丁飞情一听顿时喜欢起来,上前就来拉丁叮的手。

喜悦的神色还滞留在脸上,丁飞情一步才跨出,突然身子一颤,脸色瞬间苍白,嘴角一丝血丝涌出,当头就朝后倒。

“飞情。”丁博然,丁茂申等顿时大惊失色,一下就冲了上去。

“飞情,飞情,怎么回事?”

“快找大夫……”

“快让开……”看着丁飞情嘴角不断的涌出血液,丁家人瞬间都慌了。

“让开。”齐太子身边随侍的一侍从屏开丁家人,快速察看,丁家人见此立刻退让开去,把位置让出来,这是皇宫中的太医,没什么大夫比他好。

“中毒。”太医一搭丁飞情的脉门,立时微微皱眉道。

“什么,中毒,是谁要害我们飞情?”

“太子殿下,快救救我们飞情。”丁博然,丁茂申同一时间焦急之极的连声道。

中毒,怎么会?丁叮站在琵琶亭里,看着眼前忙乱成一团的丁家人,看着被围在中间倒下的丁飞情,小脸苍白无一丝血色,姐姐中毒了,这……

“好你个忘恩负义的贱人,飞情对你那么好,你居然害她。”一团忙乱中,一直站在丁叮身边的丁叮的娘亲,突然厉色之极的尖叫道。

瞬间,亭子中的人都朝丁叮看来。

一脸苍白的丁叮站在亭子边上,手中握着一只玉碗。

那太医见此立刻走上前来,夺过丁叮死死撰住的玉碗,细细一辨别,沉声道:“还残留的有毒素。”

“你个贱人……”丁叮的爷爷和爹爹瞬间大怒。

“不,不是铃铛,不……是……”不停呕血的丁飞情挣扎着想出声,却身形一软,昏了过去。

“不是她还有谁,小小年纪心思如此歹毒,害了飞情你就能飞上枝头做凤凰了,今日若不是我们刚好碰上,她一离开,还有谁知道是她下的毒手,谁不知道你们最好。”丁叮的娘一把抽出亭子上做装饰的长剑,满面怨毒的看着丁叮大声喝道。

丁叮听言唰的抬头看着她娘,双眸中显露着不敢置信和震惊。

“飞情还没吃东西,你去给她送去。”一刻钟之前,那玉碗是她娘亲手交给她的,是她娘亲手递给她的,而她的爹爹也在一旁,还给她递了一块糕点,而现在……

“不要脸的东西,来人……”丁博然大怒,一掌劈在边上的桌子上,怒声喝道,没想话还没有说完,身体突然一软,一跤坐倒在地,一丝力气都发不出。

同一时间坐在亭子里间的齐太子和丁茂申等人身形都是一动,面色一变,身体无力,这是怎么回事?

“烟内有毒,软筋散。”跟随在齐太子身边的第一侍卫,脸色一变,手中一剑挥出,砍翻那香烟袅袅的香炉,却不敢挪步,显示身体无力。

“好个狠毒的女子,她衣袖上还有烟灰。”一坐在齐太子身边的中年男子,突然指着丁叮的衣袖怒声喝道。

“你……你,居然敢害太子殿下,我丁家那出你这么个祸害,我杀了你……”站在相对通风处的丁叮的娘,手中利剑一挥,当头就朝丁叮砍去,寒栗的剑光闪动,夹杂着风雷的力量,这一剑没有留情。

帘子外秋风正浓,那桂花的香气盈满了鼻尖,明月高挂在天空中,月夜如水,好美。

不敢置信的眼光对上她娘的眼,那眼中的狠绝和尖锐,是她没有想到的,顺着声音扫了一眼刚才出言的男子,是那日娘亲房中的那个王爷。

一瞬间,丁叮突然明白了,是她错了,在她看见那一幕的时候,她就该死了,是她自己错的离谱。

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不过是为了光明正大的除了她吧,那秘密就没人知道了,就没有人会破坏姐姐的地位了吧,只是可惜了姐姐要受这么一场苦,若是当初姐姐没搁下那话,若是她有一点闪失,姐姐就跟着去死,她应该活不到今天。

今日以谋害未来太子妃之罪,欲刺杀太子之罪被杀,多光明正大,全部人都中毒软倒,唯独她一点事情都没有,全身是嘴都说不清了。

只是何必拐这么多弯,只要他们一句话,自己怎会不答允,这条命是他们给的,还他们也就是了。

收敛了眼中的震惊,丁叮嘴角缓缓勾勒出一丝淡淡的笑容,今生她错了,不该投胎到富贵人家,不该一点用处也没有,不该啊。

帘外月影婆娑,好个良辰美景。

下意识的伸手去挡那当头砍来的利剑

血色迸裂,四溅而出,手腕剧痛却不及心中之痛,不是她的,奢求也得不到,那怕卑躬屈膝。

在爹娘的心目中,她始终是个废物,是个也许会影响到丁飞情前路的杂草,不得不除。

笑在嘴角浮现,飘渺无尘。

“砰。”一声沉闷的对撞,一物撞上丁叮娘亲手中的长剑,挡开了寒锋。

“本太子还没说话,什么时候轮得到你擅自做主。”温和却冰冷的声音响起,齐太子看着丁叮的娘,眉眼一厉。

“太子殿下,她……”

“砰,砰……”丁叮的娘惊恐的话音还没落,外间突然传来一阵兵器碰撞声,紧接着厉声的大喝声尖锐的响起:“有刺客。”

高座与上的齐太子顿时微微皱眉,今日选择来丁家,就是因为他收到消息有刺客暗中潜伏齐国,欲刺杀与他,只是没有下手的机会,他出宫来就是为了给他们一个机会,引出暗地里的人,本什么都计算在内,却没想此时这样的处境。

兵器出鞘,齐太子身边的人仗剑护卫在齐太子身侧,只是那有气无力的样子,如何能够抵挡。

琵琶亭内顿时一片死一般的沉静。

碰,一声大响,一剑划开笼罩着琵琶亭的帘子,一全身包裹在黑衣中的刺客,一剑纵身就朝齐太子刺去,来势汹涌无比,身后紧跟着三个黑衣人,从四个方向射来。

“啊……”眼睁睁看着却动也动不了的丁博然等人,惊恐之极的大叫起来,若是齐太子死在他们丁家,满门抄斩都不够。

“砰。”一声清脆的琴声在这电光火石间,突然在这方狭小的空间中响起,四道音刃迎面对上射来的四个刺客,尖锐却蕴含着极大的威力。

四个刺客一见,立时回剑就朝那四道音刃砍去。

琴声倾泻而出,回荡在这琵琶亭里,一曲简单的“忧思”被弹奏的活灵活现,无数的音刃从琴声中禀射开来,笼罩在这一方空间。

血,顺着手腕流下,铺满了古琴琴面。

丁叮没有看眼前的场面,甚至没有看手中弹奏的古琴,只仰头望着划开的帘子外的星空,神色很平淡,仿佛水一般。

星空很美,夜晚的桂树依旧那么香,只是一切再也回不到从前。

丁博然,丁茂申,丁叮的娘,等等人,震惊极了的看着站在亭子中,抚琴的丁叮,这么高的功力,怎么会?怎么会?

齐太子没有回头看身边攻击过来的刺客,只是定定的看着丁叮,看着那一剑几乎砍入骨头里,却面色淡然,仿佛不知道疼一般弹奏的丁叮,在弹下去,这只手会废了的。

血,顺着案几流淌在地面,渐渐的酝酿出一片血色,那么红,那么鲜艳夺目。

“拿下。”铁硬的声音响起,亭子外解决了刺客的侍卫们冲进来,如狼似虎的朝被丁叮拦截住的四个刺客扑去,形势扭转不过顷刻之间。

一掌按在琴弦上,琴声嘎然而止,丁叮缓缓的扫过眼前因为新鲜空气进入,而能够缓慢活动的众人,目光落在昏迷不醒的丁飞情身上,深深的看了一眼丁飞情后,丁叮缓缓抬头,淡淡的看着齐太子,很平静的道:“我没下药。”

“我信你。”齐太子目不转睛的看着丁叮道:“快止血救治。”

丁叮点了点头没有在说什么,缓缓揭开帘子朝外走去。

夜风微凉,新月如钩,丁叮望着夜色,微微顿了顿,没有回头,只轻声的叹息了一声:“但愿以后在不相见。”丁叮的娘听着风声吹来的话语,浑身止不住的打颤。

帘落下,人影无见。

冷月袭人,一地清冷。

丁叮消失了,在众人能够活动找过去的时候,人已经不在了,就那么消失在所有人的眼中,消失在丁家,连带的那个哑仆也不见踪影。

表面看起来比较严重,实在并没什么的丁飞情在醒来后,什么话也没跟她爹娘说,只发疯的把齐国都找遍后,扔下一句话,别当所有人都是傻子,这处没一丝地方是干净的,她去找丁叮,这太子妃她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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