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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女主她矫揉造作[快穿] |作者:脱线君子 |分类:科幻空间 |更新:09-22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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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叔父本以为阿克满撑死是一位小角色,谁想最后大大出乎他的意料,阿克满竟然是与沈父交换葡萄种子的人!

沈家的葡萄种子啊,现在可是皇家的御用葡萄,每年要上供给皇帝吃的,沈家正堂的墙上现在还挂着一幅皇帝御赐的墨宝,上面书写着《美味》二字。

沈叔父无数次眼馋沈家的葡萄树,可惜他想尽办法种出的葡萄完全比不上沈家别院的葡萄。

沈叔父猜测问题出在种子上,为此他也试着找过一些番邦的人,可惜依旧失败。

他曾经打听过沈父从哪里得来的葡萄种子,只是交易种子的番邦人像蒸发了一样毫无踪迹,为此他失望了好几天,如今此人自己出现了?

作为一个商人,沈叔父很快计算起来,阿克满既然能拿出皇帝也赞不绝口的葡萄种子,想必还有其他好东西,当初沈父跟傻子一样只拿了葡萄种子,真是浪费资源。

如果让他得到阿克满,他定要把沈家的钱财翻两倍不止。

小姑娘懂什么?小姑娘只会白白的浪费资源,沈叔父大义凛然的想,他是为了沈家着想才抢人的,都是沈家人,沈家富了沈九畹也受益不是?

沈叔父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他对管家道:“派人去打探沈家的行踪,还有这位阿克满,想尽一切办法与他搭上话。”

管家有顾忌:“家主,也不知眼线打探的消息是否属实,咱们要不要谨慎些?”

沈叔父自信的笑了:“属不属实又如何,钱在我手里谁能抢走?没什么利用价值的话把人送走就行,没大影响。”

有一点他压在心里没说,沈九畹那个只知道享乐的黄毛丫头能搞出什么事儿,还去戏班包养戏子,哪怕他现在把沈家还给她又如何?以她稀巴烂的名声谁能服她。

偏偏他面上还要做出一副长辈的样子:“九畹最近没去明春班玩,不知道是不是钱不够了,这孩子就是倔,没钱也不知道给我说,这样吧,你送一千两银子过去,再送一盒宝石,让她放心玩。”

……

殊不知拿到钱的沈九畹笑的异常开心,这些钱正巧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沈九畹自不去明春班的时候就开始计划,她知道自己的反常会惹来沈叔父的关注,所以设计了送信、和将要来客的假象。

事实是知书送的信都去了临洲的知墨手里,而番邦来的‘阿克满’其实早已经进了青州,被沈九畹安排在了城外一间小院子里。

她的计划本就漏洞百出,但凡沈叔父稍微调查一下就能发现猫腻,只可惜他太自信,也太小瞧沈九畹,注定阴沟里翻船。

沈九畹拿着一千两银子和宝石趁着夜色来到城外的小院子里,进门就见一张□□的后背。

这张背宽大黝黑充满力量,配着男子接近一米九的身高着实壮观。

这张背的主人正是知墨从边塞带回来的人,叫郑平,听见门响他也没回头,而是淡定的继续冲凉。

木勺里的水流顺着他健硕的肌□□隙中滑落,最后落在地上,在月光下闪着晶莹的光。

沈九畹靠着院门细细的欣赏着,男子任由她看,直到洗完后才道:“姑娘可知非礼勿视?”

“我也不想看呀,你偏偏摆在这里让我看,那我只好看个仔细喽。”沈九畹调笑:“毕竟未嫁的小姑娘看了你的身子,说起来还是我更吃亏。”

“你看我的身子却是你吃亏?好没道理!”男子拿起外袍裹住身体,这才回身道:“不知沈姑娘夜半来访所谓何事?郑某虽死了婆娘,却并不想娶姑娘这样的娇小姐。”

“我也不喜欢你这样健硕如牛的蛮汉。”沈九畹嘴里说着不喜欢,眼睛却乱飘着,刚才郑平冲凉是没有脱裤子的,这会儿裤子湿哒哒的一直在滴水,她盯着裤子道:“不换裤子?”

郑平暗了眼睛,沉声道:“姑娘还是矜持些好。”

沈九畹耸肩,坐在院子中的石凳上面:“那就矜持些吧,来聊聊之后的事情。”

郑平本想同坐在石凳上,想了想还是从屋子里搬出一个小凳子,坐在离沈九畹三米远的地方,这才道:“姑娘有何吩咐?”

沈九畹撑着下巴打量着不远处的郑平,男子不但拥有健硕的身型,还有一双碧绿的眼睛,月光下如同一头孤狼,这双绿眼睛里面带着浓浓的戾气,触者必死。

她正需要这样的人。

沈九畹伸出手指点了点桌子,道:“我现在给你一千两银子和一盒宝石,你要用这些银钱把自己伪装成一位番邦来的大商人,能做到吗?”

郑平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在心里快速的计算了一下,别瞧一千两银子和一盒宝石听着挺多,想要伪装成大商人还是困难的。

衣服要换,还要买一柄上好的腰刀,上面必须镶嵌着大宝石,毕竟腰刀是番邦人身份的象征。

不过最花钱的地方是准备商品,作为一个大商人,指缝里随便露出来的东西都得价值连城,就算价格不高也得是在中原极其罕见的物件儿才行。

郑平在心里过了一遍自己知道、见过的东西,有了底。

“一千五百两银子,一盒宝石。”他道:“还得给我半个月的时间。”

“没问题。”沈九畹爽快的把银子和宝石交给他:“剩下五百两明天给你。”

郑平把东西接过来,挑眉:“你不怕我私吞这些银钱?”

沈九畹笑:“你会吗?”

郑平摇头:“我要想私吞就不告诉你了,挑时间离开就好。”

沈九畹颔首:“所以就是了,你又不会私吞,我为什么要怕?”

郑平沉吟,郑重道:“姑娘放心,郑某必将全力以赴。”

他在家乡有位多病的老母亲和毁容的妹妹,死去的婆娘又留下三个不足十岁的小孩儿,母亲常年生病已经掏空家底,所以郑平才决定为一千两银钱犯险。

边塞的日子并不好过,那里天天年年饱受外族的侵扰,战火不断,他们对一切外族人恨之入骨,郑平因为外形酷似番邦人同样被大家所排斥,导致年轻力壮的郑平根本找不到谋生的活计。

要说郑平是好人?并不是,幼年的生活造成他愤世嫉俗,痛恨一切欺辱他的人,如果上面没有郑母压着,没有郑妹妹拖着,他一定要与这群人同归于尽!

直到郑平成亲生子、有三个孩子后极端的心思才被压下来,他要努力活着,供养三个孩子长大成人。

这次知墨找到他后郑平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人被逼到绝境什么做不出来?大不了杀了这个名叫知墨的丫鬟,把她身上的首饰衣服扒掉换钱就好,亏不了。

只是一路行来郑平发现越往内走百姓对番邦的偏见越小,甚至有稚童会好奇的拉着他的袍子,问他的眼睛为什么会是绿色的。

难得的善意啊,这一刻郑平有了大胆的想法,如果能把一家人接到青州生活多好,他的三个孩子将不会经历他吃得苦,还能开开心心的长大。

郑平起了在青州定居的心思,沈九畹正是他的突破口。

歇下杀人跑路的心思,郑平决定来青州看看,如果东家人也不错的话他就努力办事让东家允许他留下来。

实在不行他可以不要之前说好的一千两银子,只求东家把他一大家子从边塞接过来,在许他一个小小的活计,保证不被饿死就行。

这一切想法在来到青州后到达顶点。

郑平从来不小看女子,更何况如沈九畹这种胆大心细的姑娘,来青州这几天他从小厮嘴里大概了解了沈九畹的处境,父母双亡,从天之骄女变成可怜孤女,三年闭门不出。

这种打击对于男子来说都很巨大,何况沈九畹还能从地上爬起来开始自己的计划。

帮她就是帮他,郑平心里明白,所以必须全力以赴,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唯一的缺点是沈姑娘太不在乎男女大防了,郑平无奈,还好是东家,换做别的女子他一定要让她知道随意挑逗男子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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