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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国金跟刘平之前一直没想通,为什么秦天在抛尸当晚没直接弃车逃跑,这回终于有答案了。因为车里还有血迹,不管是黄姝的还是他自己的,如果被警察在死胡同里找到一辆带血的空车,更危险。所以秦天宁愿在抛尸后返回车里匆忙清理了大部分血迹,被当作酒驾拘留,也不能弃车留下证据。刘平总结说,也就是秦天在看见交警拦车那一瞬间,下定决心赌一把。冯国金点头说,弟弟是天才,哥果然也不笨,抛尸确实是临时起意。
刘平把魏志红跟那个皮夹克男关在一起。皮夹克蹲了一个礼拜了,有吃有喝的,肯定比在外面活着省劲,看样子是不打算出去了。人一会儿明白一会儿傻的,一会儿说那身内衣是自己捡的,一会儿又说是别人送的,听得刘平他们都烦了,反正案子没破以前都得关着。魏志红一进来,皮夹克眼睛就一亮说,我见过你,衣服是你送我的。刘平一愣,魏志红也傻了,对皮夹克说,你他妈别瞎说啊,我不认识你!皮夹克摇头晃脑地又看了一阵魏志红,说,不是你,我捡的,你谁啊?敢情又犯病呢,给刘平也愁坏了。回办公室的路上,见到几个屋的人几乎都空了,知道这次打黑是下了狠手,又是突击行动,本来曹队是连他都要调用的,但被刘平拒绝了,自己也走了,冯国金不成光杆司令了?小邓还年轻,自己起码多两年经验,这个节骨眼上,他不能让冯队掉链子。回到办公室,刘平见到冯国金在发呆,唤了一声,冯国金才回过神来。刘平心想,他也累了吧。
刚才杨晓玲提离婚的事,还在冯国金脑袋里转。什么叫外面有人了?是不是蒙我呢?有人了我怎么会一点没察觉?老子可是干刑警的!冯国金安慰自己,生气不能解决问题,现在也不是生气的时候,杨晓玲肯定是故意气自己呢,等案子破了,回家再聊。不管怎么说,只要女儿在身边一天,他绝对不允许杨晓玲胡来。离婚,没门儿。
晚上,小邓的电话进来了。冯国金接起来就听小邓在那边喊,哥你赶紧换一手机吧,求你了,干打打不通!冯国金说,你赶紧回来,人手不够,现在全力抓秦天。小邓说,谁?冯国金忘了,他还没来得及给小邓更新信息,赶紧说,就是那个叫秦理的哑巴孩子他哥,现在确定抛尸的就是他,人可能已经跑了,你赶紧回来。小邓说,我现在不能回去,哥,我跟你说,殷鹏肯定有问题!我现在就在他公司楼下呢,他跟他司机俩人,带了四个行李箱,看这样是要跑路,我得跟着他。冯国金问,你跑他公司去干什么?现在来不及管殷鹏了!小邓说,不行,下午我刚跟那个叫小丽的女孩见完面,那个小丽才十九岁,是技校的学生,她虽然没明说,但我听出来了,那个殷鹏对女孩有虐待倾向,但事后都会给钱封口,汪海涛撒谎了,他不敢得罪殷鹏,故意帮他瞒着。冯国金说,你现在在哪儿呢?小邓说,出租车上,跟在殷鹏车后面,车牌号是A94575,黑色奔驰。冯国金犹豫了一下,说,可是现在对殷鹏没有证据。小邓力争道,哥,有证据也晚了,人明显要跑,你信我,这次我直觉肯定没错。冯国金一时无语。小邓继续说,犯了错误我背,跟你没关系。冯国金最终一咬牙,说,他们两个人,你小心点,别硬来。小邓说,我知道了,放心吧,哥。冯国金说,去吧。
挂掉电话,冯国金才意识到,小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改口叫自己“哥”了?他听着心里挺得劲儿的,自己还真没有弟弟。多少年后,当他跟人讲起当年的小邓时,说的都是“我那弟弟”。可是骄傲过后,都是悔恨。他后悔自己对弟弟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去吧”,多不吉利,人上岁数后自然就迷信了,当年如果自己说的是“等你回来”,弟弟是不是就不会一去不复返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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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记忆到底能不能选择?我的答案是能,我试过。记忆是可以被操控的,只要心够诚,所谓的真相也会为你让路。相信即真相。我相信黄姝是完美的,美到大千世界都容不下她。
军训、运动会、摸底考试,转眼两个月时间就过去了。十三岁那年开始,我无法再像过去那样,每晚躺在床上,把想黄姝当作固定的睡前活动,黄姝似乎也在默契地配合,出现在我生活中的频率越来越低,每次还永远有冯雪娇和秦理在身边。黄姝让我明白,她是被平分的,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那年的黄姝,十五岁,身高一米七二,右边虎牙比左边更尖一点,大笑时特别明显。立秋后不久,她把一头长卷发染成了淡紫色,开玩笑说因为自己是“紫”薇。她喜欢喝珍珠奶茶,最爱吃的零食是麦丽素和大蟹酥,麻辣烫只吃豆制品,讨厌香菜、芹菜、茼蒿,不太喜欢吃肉。夏天更爱穿牛仔短裤多过裙子,双腿笔直,脚踝纤细。右眉梢处有一颗小小的黑痣,很淡。绑马尾辫的时候,喜欢抿着嘴咬自己辫子的尖尖,做不出题的时候,总爱抠手指,或者不停地弹自己脑崩儿。关于那年的黄姝,我了解她几乎所有习惯,知道她很多秘密,而她却不知道,她就是我的秘密。
上了初中,十三四岁的大家好像一下子都不愿再把自己当孩子,纷纷踊跃地投身到成人世界的规则中去,竟游刃有余。成绩好的不会跟成绩差的玩,穿耐克篮球鞋的不会跟穿假皮足的玩,长相好看的男女生永远更受欢迎。但有一个规律在我发现以后比较吃惊,那就是家庭条件越好的学生,成绩也相对越高,两样竟成正比。这点我一开始没想通,还是冯雪娇跟我解释说,大家私下都在外补课,很多老师会在自己的补课班里提前讲周练测试的题目,补过课的当然考得好,补得越多成绩越高,花钱也越多呗。咱班前五名,每个人每月的补课费至少都得一千五。听到那个数字,我极为震惊,我不确定我爸妈两个人一个月赚的钱加起来有没有那么多。冯雪娇读出我的吃惊,继续说,补课花一千五有什么的?李扬脚上那双篮球鞋,就一千六,乔丹的。我弄不明白,冯雪娇是怎么懂得这些的,在她替我普及什么是耐克、阿迪、乔丹以前,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最贵的牌子是李宁呢,一双跑鞋就要三百多,我唯一的一双还是考上育英后我妈下狠心买的,雨雪天我都舍不得穿。冯雪娇越说越来劲,说别看班里穿耐克鞋的同学不少,其中一半都是假的,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冯雪娇说,你同桌方柳穿的就是假鞋,跟她的人一样假。我问冯雪娇,那你的鞋是真的吗?冯雪娇大惊失色,当然是真的!这是我杰克叔叔从美国寄回来的,你说是不是真的!我以为她在说《泰坦尼克号》,问她,哪个杰克?冯雪娇说,我妈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一个美国人。我又问她,那你也补课了吗?冯雪娇突然低下头说,就数学跟英语,别的没补。我质问她,为什么没告诉我?冯雪娇像是羞愧地说,我以为你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去,我就没说。我想了想说,也是。
家教、乔丹鞋、美国,这些词语听起来都距离我那么遥远,就像我跟黄姝之间一样。好在那些我并不眼馋,不是所有遥不可及的东西都非要碰上一碰,不属于你自有道理。当时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在育英安安稳稳地过上六年,只要中间不被淘汰,不用参加中考,便万事大吉。可惜,上初中后的第一次大考就打破了我的这种幻想,全班排名三十三,一共五十二人。我只有语文成绩相对突出,数理化几乎垫底,照这个排名,两年半后我就得从育英初中滚蛋。为此,班主任崔老师还特意找我妈谈了一次话。我妈后来回家跟我说,你们崔老师挺欣赏你,夸你作文文笔好,思想也成熟,她想让你当语文课代表,但是你数理化太拉分了,替你可惜,她希望咱也能去补课。最为难我妈的那句话还哽在喉咙里没出声时,被我抢了先说,妈,我不补课,也能学好。我妈眼睛红了,摸摸我的脑袋,回客厅串串儿去了。搬家以前,我们家住的是三十六平方米的套间,唯一的卧室我爸妈住,我的“那间”是我爸用胶合板隔出来的,我从三岁睡到十二岁。我爷爷以前在厂里当领导,退休前分到一套三居室。自从我随爸妈搬到爷爷的房子照顾他,我才终于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房间。搬家过程中,我妈还翻出一台尘封多年的老三洋录音机,据说是他们俩当年的定情信物,很大,有两个卡带槽,能用来翻录,我妈把它送给了我。
有了自己的房间跟录音机,我别无奢求,当时对自己的生活已再满意不过。
初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前,我在午休时去少儿班找过秦理几次,让他给我免费补课。秦理站在走廊的窗台上,给我讲数理化。我的问题太多,也不知道他是不耐烦,还是嫌我太笨,总是每隔一会儿就用双手揉太阳穴,说自己看带字的就头疼。他叫我把题念给他听,然后他再给我讲出来,全程不能让他沾笔纸。我问他,这么下去怎么行?秦理说,他已经没法参加竞赛集训,已经退赛,连平常的考试也漏了很多次。少儿班是淘汰制,每学期都会淘汰一两个人,秦理说,可能快轮到他了。我安慰说,你是天才,等病好了再追回来就行。秦理说,淘汰了也挺好,本来他们就怕我,他们都知道。我问,知道什么?秦理说,知道我是谁。
有那么两次,黄姝突然出现在育英初中校门口,秦理陪她一起等。都是冯雪娇无聊了打电话叫黄姝来的,而黄姝又总是愿意迁就她。黄姝仅仅是安静地站在原地不动,也一样能引起巨大的骚动。男生推着车走出校门,突然见到一个跟自己平日看惯的短发校服女生有天壤之别的异色,都忍不住驻足,而女生大多嗤之以鼻。在黄姝等我和冯雪娇出来之前,有好几个初三年级男生搭讪,多亏门卫齐阿姨将男生们都轰走,谴责他们不学好丢育英的脸,要检举到德育处,可随后马上又将矛头指向黄姝,阴阳怪气地问,你哪个学校的?站育英门口干吗?她的口气,好像黄姝不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而是来自西塔红灯街的站街女。黄姝说话总是很小声,回答说,我等我的朋友。齐阿姨反问,什么朋友?黄姝不紧不慢地说,好朋友。当时我跟冯雪娇正走出校门,站在不远处看着。可是身为好朋友,我们并没有走上去跟齐阿姨理论,帮黄姝跟秦理撑门面,因为我被冯雪娇拉住,直到齐阿姨履行完盘问走回收发室,冯雪娇才放开我的手,小跑几步假装刚赶过来我的距离可以清楚听到齐阿姨最后撂下的那句“考不上育英就别来祸祸育英学生了,小小年纪裤子就穿这么短”当时黄姝的目光已经朝我们看过来,却又迅速移开,努力让我们以为她什么都没看见。等冯雪娇若无其事地凑到黄姝身边时,黄姝仍如往常一样微笑着帮她捋额前散掉的刘海。
她永远那么善良,善良到让人不忍。而我和冯雪娇却在那天亲手把刀扎在她的心上,悄无声息。
或许那天是出于对黄姝的愧疚,我主动请客去吃本市第一家巴西自助烤肉,刚开业搞活动,四人同行一人免单,三十八元一位,先付再吃。四个人一共花了一百一十四,那是我辛苦攒了三个多月的全部钱,一块块从饭缸里省出来的。冯雪娇调侃说,好不容易让你也大出血一次啊!我说,所以才吃自助,你们多吃就是帮我赚钱。
装修成南美风的大堂内,人声鼎沸,墙上挂着的仿制玛雅面具笑得很诡异。两个穿夏威夷花衬衫,头顶白色编织帽的菲律宾男人抱着吉他一路献歌,终于轮到我们桌,操一口带东北腔的蹩脚中文问我们要不要点歌。冯雪娇说,要钱吗?一个白帽子举起拳头说,十块一首。冯雪娇说,太贵,不点了。点!我脱口而出,吓了冯雪娇一跳,随即翻口袋,只剩最后六块。秦理掏出了十块钱说,点吧。冯雪娇又来劲了,嚷道,我要点梁咏琪的《中意他》!两个菲律宾人笑着解释自己一共不会几首中文歌,最熟的是《月亮代表我的心》和《爱你一万年》。不能再给冯雪娇机会,我抢先点了一首英文歌:《IDoItForYou》。两个菲律宾人念叨着“good,good”,开始弹唱。那是我人生继《雪绒花》后学会的第二首英文歌,来自表哥给我的一盘磁带,当时他十八岁,在医科大学念卫生学校,挎BP机,戴银链子,穿破洞牛仔裤,听外国音乐,听腻了的磁带就丢给我。由此我听了不少英文歌,接触了不少外国乐队,而当时身边的同学大多在听Beyond、王力宏、H.O.T。为学唱英文歌,我特意背了不少考试用不着的单词,用那台老三洋录音机一遍遍地扒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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