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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市主要金融中心和商业中心之间,有一条充满咖啡浓郁味道和奶油香味的街道,欧式建筑的小店一条街在高楼之间很显眼。而更为显眼的就是在这咖啡蛋糕之间的花香味道,玻璃门窗的小花店,阳光花店。
还未6点,花店老板已经起来收货了,因为在S市开了5间花店了,鲜花需求量比较大,常年进货的花市里的王叔就帮他配送到店里。
要说起李一凡开花店,那也是被父母反对了好久的。其实他原是F大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的,他不是本地人,老家在C市下一个小县城,父母都是在小城里法院工作的。家里不算富裕,但也还是小康水平。
在那个城市考上F大还是很厉害的了,李一凡中学时候因为参加很多理科竞赛,获得不少奖金都存了起来。到F大后也是受周边同学一时创业风潮的影响,也就打算拿那些钱做自己的创业基金。
当时父母也没有反对,他们也就想着孩子想自己闯一闯,当然得支持,虽然他们想着给李一凡提供赞助,但李一凡始终不同意,后来也就让他自己去了。
当时还是大一新鲜人的李一凡取得父母同意后,立即着手干了起来,他想着开一个小花店在学校周边,方便自己上课和顾店,主要面对恋爱中的学生。他们这个区域不止F大,还有T大也在这个位置,学生多,来这两个学校逛逛的人也多,这边没有花店,想来生意应该不错。
而且花店需要的门面小花费少,他能够支撑。
不过后来找门面时才发现根本没有那么容易,他的资金虽然可以支持一个月的租金、简单装修和买花成本,但是根本没有哪个出租人签合约时只签一个月的,一般来说,最短都是半年期的。
他的创业没法进行,在父母的安慰下只好投身学习中。本来他中学学的理科,到大学学的工科,一直奉行着少说多干的条律。对学生会是真的没兴趣,虽然长得不错但话少又不幽默,不怎么招女生喜欢,孤独了整个大一。
大二时候,一家小门面的奶茶店因为经营不好,才一个月就办不下去了,又不能毁约,每月付一、两万的门面钱实在够呛,所以就转手原价出租,只租一月也可以,一个月后想续租也行。
李一凡立即下手付了一个月租金,简单改装之后,到他早已打听清楚的花市购来花卉。当时正好遇到专卖向日葵的王叔,王叔向日葵销量不怎样,急于脱手,低价卖给了李一凡。
其实开始李一凡也没有打算主营向日葵的,但是禁不起低价诱惑也就购进半数向日葵,其余分别是百合,玫瑰,薰衣草,小雏菊,还有一些装饰用花草,包装纸等。
也亏得李一凡为了经营他的小店,大一时去学了他大学四年唯一一门与工科无关的课程——插花,在一群女生中间很是显眼。
以至于每堂课老师看到班上居然有男生,都会亲切问候一番,逃课那是不敢想了。
插花学得不怎么样,但好歹学会了包装。
听说他开了花店,当时插花课程的一个女孩就跑来帮忙了,给他提议着“既然不会说,那至少要保持微笑,1米8几的个子、大长腿,脸也长得清俊,只要带上微笑,那就是当代小女孩追逐的对象啊。”
当然这个帮忙的女孩自然而然就成为了他的女朋友,就这样他也还是成了寝室第一个脱单的人。想来也正常,当时他们班40几个人,也就7个女生而已。
向日葵的经营自然是成功了,后来慢慢投入越来越大,精力投入也越来越多。因为是学计算机的,他还花长时间为自己的花店做了一个官网。这个设计也自然成为自己的毕业设计。
没有打算读研的李一凡,在大四时用这两年经营剩余的钱,在S市里又开了一家分店。毕业后也就放不下了。
李父李母反对他做花卉生意,显得不务正业,道理也讲了,骂也骂过了,但就是说不动一头扎进花里的李一凡。
“做生意不是长久打算,不稳定,而且如果你回来,我们还能帮得了你什么,但是你要留在S市我们就鞭长莫及了,那里没什么认识的人,照料不了你了。”
李一凡自然懂得爸妈的担忧,但是这花店是他投入好多心血的,他早就舍不下了。他不是会说话的人,父母责骂,他也就蒙头接受了,但是,转过身依旧盘弄他的店。
虽然每次过年回家父母总是念叨着,但是在他开了第三家、第四家、到第五家店时,每月可观的收入还是让父母眉开眼笑起来。
父母其实最大的担心就是你吃不好过不好罢了,只要你能够做得好,他们也都是乐意的。
将花从车上搬完之后,李一凡让王叔坐着休息,自己在一旁把花分类装好。
“王叔,我另外四间店的花都送到了吗?”
坐在藤椅上的王叔喝着凉茶,拿纸巾抹了把头上的汗水,笑答“完了,完了,也就你这里最后的了,”看着李一凡摆弄了近半个屋子的向日葵,王叔呵呵的笑起来:“就说你们高校毕业的学生了不得,说来向日葵还真是没有那些个玫瑰百合的卖得好,你小孩子居然还半屋子的向日葵,甚至还弄了那么些分店。说是行行出状元,但我看来也就你们这些个状元人才才能够做得好。”
李一凡虽然开了好几年的店了,但是对于这些话他还是依旧不知道怎么回答的好。他也就对着王叔笑了笑没再吱声。
老王也是知道他性格的,知道这个孩子不怎么会说话,也不恼他,掐灭手里的烟,起身舒展一下筋骨说:“我差不多该走了,你收拾好也先补个觉,那么晚才休息来着,大早上的基本不会有什么生意了,别一天忙活得。”
放下手里的活计,李一凡连忙说:“王叔在我这里吃早餐再走吧。”
“不了,不了,我家的肯定已经起来给我弄好早饭了的,回家就有吃的。”挥了挥手,上了车坐上驾驶座,老王想起什么似的促狭地问到:“我记得你有个小女朋友吧,大学时候经常帮你来着,怎么好久没见她了?”
李一凡还真没想到王叔停下是为了问这个,笑着说:“毕业没一年就分了,她也不是本地人,回家去了,大学恋爱都这样。”
王叔听到叹了口气,“我看着你们满般配的,那也还是个不错的女孩,哎,看你这样肯定还没有再找女朋友,不要太难过,分了就分了,赶紧找一个,有个人陪着再慢慢打拼还是蛮好的。”
“嗯,慢慢找,我不急,这事也急不来,总要遇到对的人才行,就像王叔和婶婶那样。”
提到自己家那位,老王也就少有的感性起来,“也是啊,就要找去像你婶婶那样的,掏心掏肺的对你好,还是好一辈子的人。好了,不说了,还是早点回去,晚了她又唠叨半天。”
虽然听着像是嫌弃老婆唠叨,但看那一脸笑容,李一凡还是知道这是幸福的。
送走了老王,李一凡拿起一支向日葵正欲放到花瓶里,一辆宝马停在前面路边。
男人始终有一颗爱车的心,李一凡也不列外,这是最新的ActiveHybrid 5,进口版。李一凡自知是买不起的,但这并不妨碍他去了解。
何况他已经看过这车好几次了,每次都是这样早的时候,停在那儿然后到花店隔壁的咖啡店买咖啡和面包。
这次也不例外的,一个穿着白衬衫、西裤,脚踩黑皮鞋的男人,拿着钥匙从驾驶座那儿走了下来。是个很帅的男人。
男人剪着利落的短发,刘海用发蜡抹开,额头饱满。男人的眼睛很有神,但看任何事物都冰冰冷冷,似乎任何东西都不被他看在眼里。仿佛是一个帝王,让人不由得感觉在他面前抬不起头。
这个男人是李一凡27年以来第一个让他知道什么叫气场的人。
李一凡的注视过于长久,杜明宇想当做没看到都难,面无表情的看向那人,就看到那人因为自己转头看过去愣了愣,然后傻笑的冲自己挥了挥手里的向日葵。杜明宇皱了皱眉,虽然他常来这家店买咖啡,也见过这人几次,但他并不认为他们有熟到打招呼的地步。
想是这么想,但是出于礼貌,杜明宇还是点了点头,示意问好。然后走进咖啡店买了早点。出店门没再遇到那人,杜明宇下意识看向那间店。
阳光花店?然后不再关注开车离开。
当然杜明宇不知道的是,李一凡在杜明宇回头看向自己时就呆了,挥手打招呼只是条件反射的动作,等李一凡反应过来,看着自己挥动的向日葵时,脸都僵硬了。
他是哪根筋搭错了才会举着向日葵打招呼,虽然知道那个男人很有让人自卑的气场,但是好歹也是从小反应快的高智商型少年,怎么会在那男人看过来的一瞬间头脑空白呢?
嘴角抽搐地看了眼手里被自己捏折了了向日葵,李一凡很快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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