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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江家有女名冬秀(四)

作品: 不走寻常路 |作者:吴艾哲Aizhewu |分类:幻想奇缘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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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后

冬秀刚从南京回来,撂下行李想休息片刻,刚一回神,江吕氏就扶着她的肩膀领着她挪到饭桌前坐下,霁月已经为她盛好饭,筷子也递到她手里,只等她张嘴了。

“来,秀儿,多吃点,回来累了吧,这是尔伲爱吃的东坡肉,还有这个,新来的扬州厨子做的大煮干丝,里面放的火腿,还有瑶柱呐!来来来,喝喝这汤,看看鲜不鲜。”江吕氏拿着汤勺给冬秀盛汤,一边使眼色让下人给她布菜,冬秀捧着瓷碗细嚼慢咽,抽空道:“娘,不要再给我夹菜啦,吃不完浪费掉多可惜!您也坐下吃啊!”

“呦,什么浪费不浪费的,娘只知道女儿吃得好,娘心里舒服!一段时间不见,还用官话和娘讲道理哩,娘待会儿吃,尔伲快吃,趁热吃!”江吕氏笑说。

“娘,您也吃,别老给我布菜,您也动筷啊!我一个人吃像什么样子!”冬秀催促江吕氏道,一边将旁边一个空碗拿过来,熟练地盛上饭,给碗里舀一大勺江吕氏最爱吃的韭菜炒蛋,“娘,您也吃!”

“哎呦,尔伲还给吾盛饭!”江吕氏看冬秀望着自己,一脸坚持,不知道说什么好,从女儿手里端过饭碗,霁月同时极有眼色地拉开椅子,江吕氏坐下,旁边的小丫鬟递上筷子,江吕氏看一眼女儿,吃一口饭,说:“这下子回来,要待多久?吾刚才让婆子给尔伲把行李打开,尔伲这回怎么就带了些换洗衣裳回来?书呢?不温习功课吗?”

“娘,我这次回来就待两天,两天之后我就得回南京,学堂要求严,我要不抓点儿紧,就会掉队!”冬秀夹一筷子腐竹,说。

“那也要好好吃饭啊!秀儿,娘瞧着尔伲瘦不少,书要好好读,饭也不能忘!长身体呢!就待两天……这么说,尔明朝就要收拾包袱回尅?”江吕氏眉心微蹙,拿着筷子的手指一点点缩起。

“是啊,明朝回尅,我饭吃得不少,只是脑力劳动消耗体力,所以就瘦了。”冬秀给江吕氏碗里夹一筷子排骨,自己将碗里的饭吃完,又盛一碗汤,几口喝净,拿帕子揩揩嘴,起身道:“娘,我吃好了,我还有点儿要事要找外公商议,待会儿来看您,您慢慢吃,别着急。霁月,好好伺候娘。”说完,冬秀朝母亲行了一礼,便转身离开。

“走慢点,别着急!才吃的饭,小心岔气!”江吕氏看冬秀走得飞快,赶紧提醒。

“嗨,读书人就是不一样,霁月,吾现在无比庆幸秀儿当初跟着渠外公读书,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丁点也不假,识字只是一方面,更让吾欣慰的是秀儿懂事不少。虽然吾这做娘的有时候担心其读书太认真伤身体,可看渠这么有朝气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吾这做娘的心里只有踏实。吾现在只愁一点,秀儿以后能嫁个怎样的夫婿,其他的,吾是不操心喽。”

“有缘千里来相会,小姐懂得这许多东西,不怕以后找不着好夫婿。”霁月笑着道。

“哎,尔不晓得,找夫婿哪有那样容易哦,哎,还得吾跟着渠操心。若是嫁不得好夫婿,这女人读书,又有什么用?”江吕氏摇摇头,把之前对读书的赞叹都忘得一干二净,“先吃饭吧,霁月,尔伲也坐下来用饭吧。”

“是,多谢夫人。”霁月含笑坐下,没有再说什么。

冬秀一边往外公的书房走,一边回想这几年里发生的事情。自从五年前娘亲宣布她不用再裹脚之后,她虽然心中稍稍能喘口气,可 “婚姻”这柄利剑继而取代了“裹脚”这把匕首,高悬于她的头颅之上。如果不好好学习的话,等待她的只有像原身历史上那样被草草配给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男人的结局——更别提这个男人对婚姻不忠,三番两次出轨,原身最后被逼到极致,只得拿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以命相逼,才让这个男人放弃了离婚的想法。

每次想到这里,冬秀都会惊起一身冷汗,这种未来她想都不敢想,前世她独身惯了,向来觉得一个人单身好好生活,绝对优于两个人要死要活地过。原身的生活,是她可以模拟想象的各种生活中最坏的几种之一:伴侣和自己不但没有精神共鸣,且习惯性出轨,并将其美其名曰将这种寡鲜廉耻的行为称为“追求爱情”。原身自己的生活中糟心事一大把,还要对付不知道多少个的红颜知己,系缚在她身上的,是生不完的孩子、操持不尽的家务事、打不完的麻将和应付不完的宾客,这是她人生的全部。

一个将自己揉捻成齑粉祭祀他人生命的女人,一个彻底放弃自我的女人。浮于表面的是伟大,深层次的是时代与个人的悲哀。

若她能多有一点文化,多有一点不屈的想法,或者能说服自己的母亲走出去看一看,面对的可能就不是这般命运。

这五年里,冬秀经常做梦,梦见自己又走回原身的老路,每每梦见都是一身冷汗地惊醒,这一记记警钟让原来不怎么喜欢学习的她像拧上发条的玩偶一样发狂般地学习书上的知识。

事实证明世界上没有比学习更容易通过努力达成的事情,她用三年的努力获得外公同意她去南京学习的机会,又在后面两年里一直在学堂里保持着不错的成绩。

这次她回来,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要和外公商量。之所以没有先和江吕氏说明,是因为这件事和她“结婚嫁人”这件事有极大的分歧。她可以百分百肯定,一旦她先把这件事告诉娘,她一定会激动地昏厥过去,并且会用实际行动告诉她“坚决不同意”几个字怎么写。

这样想着,冬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书房前:

“外公,是我,冬秀,我能进来吗?”

“进来吧,吾在屏风后。”

冬秀依言进入书房,这里和五年前并无二致,唯一不同的就是拥有它的主人较之几年前苍老许多,哪怕是戴着帽子都遮挡不住他花白的鬓角,修长的身躯亦抵挡不住岁月的侵蚀变得佝偻,这种种迹象突兀而刺目地提醒着冬秀:眼前老人的生命正不断地衰弱下去,再不复五年前那般精神健烁了。

“怎么发呆啦?”吕老爷子的声音把冬秀从思考状态中唤回,他坐在那张长木桌后的椅子上,戴一副老花眼镜,右手边放一个空茶杯,左手拿着些稿纸,道:“一段时间不见,吾这外孙女子又长高不少,夫子最近又教导什么了?说与吾听听。对了,外公还有一件事情要同尔讲,不过,尔伲先说吧。喏,那里有椅子,坐那里吧,慢慢说。”

冬秀听话地坐下,开口:“外公,其实这回我回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但我担心娘不同意,所以就先来问询您的意思。”

“问外公的意思?”吕老爷子把脸上的老花镜子摘下,笑了:“尔伲从小心思就不少,说吧,又有什么想法,是又想去哪里读书,还是想学什么东西?”

“还是外公最知我心!”冬秀笑着离开座位,几步走到吕老爷子跟前,一边给吕老捏肩膀一边说:“外公,我在南京念书已有两年,但这两年一直不怎么太平,《马关条约》签订开始,这一整片地方已经不再太平,就说去年,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胶澳租界条约》,清俄又签订《旅大租地条约》,今年义和团又闹得沸沸扬扬,我们同学已经有一些准备离开南京,所以……”

“所以秀儿也不想在南京待下去了,是不是?”吕老爷子望向她,洞若观火的表情让冬秀下意识地别开脸。

“……是。”冬秀见自己真实意图被挑明,也就不再兜圈子,直言道:“外公,我想去上海。”

“为什么想去上海?说义和团何意?他们在山东闹事,和你在南京又有什么干系?”吕老爷子等着她的下文。

“呃……实话跟您说,外公,我想先多读两年书,出去闯一闯,可我娘不这样想,上次我回来,还没吃饭,娘就拉着我的手试探着问我,可不可以读完这两年就嫁人,我含糊着应付过去,但我知道,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加上我上次回学堂后,有两个女同学因为订婚所以选择退学,这让我很担忧。”

“我并不想早早地步入家庭,那些男同学都可以一直学到二三十岁才成家立业,我为什么不行?女子就一定比男子差到哪里去么?在我们学堂里,最被夫子认可的学生一半以上都是女学生,因为我们踏实,不好玩,把每分每秒的时间都花在学习上,我为什么不能以后做个学者什么的,而非要把时间花在传统文化给我们女子套的枷锁里呢?上海相较于南京,更为安全,我想在那里,我能接触到更多的知识——不同于书本上的内容,是现实这本书的内容,我想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我不想被框在一处。”

冬秀振振有词,尽管她心里想的是:一旦到达上海,那就天高皇帝远、海阔任鱼跃啦。上海有租界,租界紧邻华界,就算要外国佬打仗,也打不到自己的地盘来,所以相较于未来会开战的其他地域要安全不少,能学到的东西也很多。

最重要的是,上海的教育资源亦是十分优质的,如果她能在未来考取“庚子赔款”,那再好不过,到时离开这片土地,申请去其他国家的大学留学,学得一身本领再归国做贡献。到那时她娘就算想反对,也找不出什么理由反对。

话说,她原身长得这么具有乡土气息,人丑就要多读书才是正理儿啊!她根本没做错什么啊。

“尔伲要学到三十岁才成家立业,尔娘能气晕过去。”吕老爷子沉默片刻,调侃道。

“我就是那么一说嘛,外公,可能对有的女孩子来讲,家庭生活是一个很好的归宿,可对于我来说,并不是如此啊。”冬秀一听这话,知道有戏,给外公一边更卖力地揉肩膀,一边发表自己的想法。

“秀儿,尔伲大了,有自己想法了,这是好事,可尔有没有为家里考虑过,若是尔伲不结婚,不提吾,就说尔娘,渠这一关就过不去。”吕老爷子伸出一个指头,轻轻一摇,嘴角上翘。

“船到桥头自然直,先别说我娘,外公,您同不同意我去求学呢?”冬秀直视吕老的双眼,认真地道。

“尔伲个小东西!”吕老定定地看着外孙女半晌,哈哈大笑,“既然尔早已拿定注意,又何必再来问外公?”

“因为只有外公首肯,我才敢放心大胆地去求学啊,而且上海那边物价不便宜……”冬秀转着眼珠,说。

“哈哈哈哈,好,好,好!”吕老爷子连说三个“好”字,“若尔伲的目标已经定好,外公就不再干涉,不但会极力说服尔娘,尔伲读书的一切花销,都由外公来承担。只是外公希望,尔伲不要为自己今天的誓言而后悔。尔要知道,一旦决定往这条路上走,便断断不可放弃。”

吕老爷子认真地看着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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