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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作品: 一醉绯红 |作者:无筝公子 |分类:古代言情 |更新:08-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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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廖某人的名字就是廖暮仁。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某人存在,李某人,王某人,张某人,当然也有很多廖某人。但是这个廖暮仁是不折不扣的廖暮仁,如果你不认识他,你一定会觉得他本人也像他的名字一样平凡无奇。廖暮仁一点也不英俊潇洒,看上去像一个斯斯文文的书生。永远低着头看着地下,心事重重的表情。并不引人注目。可是如果你是他的朋友,就会发现,他是一个十分有趣的人。就如他的朋友一样十分有趣。

在说这个故事以前,我想务必得说说几个人,然后再说廖暮仁的故事。

1,孤老头的酒

烈日当空,没有一丝的风,夏日就是四季中最热的季节,而现在,正是一日里面最热的时候。炎热令人心烦,这本来就不是个好时候。在这样的天气,走在路上的人自然更加心烦。

王戈就很心烦。他戴着笠帽,满身都是汗。看样子,他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正想找个茶棚喝点茶。而今,却正是荒郊野外,没有茶棚,更加没有茶。

太阳很晒,地上起了薄薄的蒸汽,在不远处的蒸汽中,孤老头正坐在地上。准确说,是坐在路中间。这样毒辣的太阳,这样酷热的天气,地上一定烫得很。可是孤老头却好像很享受地一边晒太阳,一边喝酒。

王戈当然看见了孤老头。也看见了孤老头的酒葫芦。

孤老头就是孤老头,跟普通的老头没有什么区别,满面皱纹多的可以夹死一只蚊子,头发半百不黑,已经稀稀拉拉。瘦得跟柴干一样,捏不出半点肉,病怏怏地似乎一阵风就能吹倒。

王戈老实不客气地站在孤老头前面。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孤老头手里的酒葫芦,喉结上下滚动。他不是一个斯文人,可是也决计不会粗鲁到去抢一个老头子的东西。

孤老头抬头看看他,他才发现这老头有一双很特别的眼睛,那双眼睛似乎含着泪。

孤老头说:“你是不是想喝酒?”

王戈说:“是。”

孤老头说:“你是不是已经走了很久,也很渴。”

王戈说:“是,所以我可不可以喝你的酒。”

孤老头笑笑,把葫芦递了过去,在王戈伸手去拿葫芦的那一瞬间,孤老头把葫芦翻了过来。小半葫芦酒全倒在了地上,很快被干涸的土地吸收。

孤老头依然微笑,笑得很愉快,眼睛里的神色更加灵活:“土地比你更干渴,你能比土地重要吗?”

王戈的瞳孔开始收缩,他本就不是一个斯文人。虽然他已经走了很远的路,虽然他很渴,但是他年轻。面对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他还是有力气把一个老头子掐死的。王戈跳起来,他这一辈子练得就是掌上功夫,从7岁开始,也差不多有二十年。他出手很快,也毒辣。对于一个老头子,也许根本用不着这么毒辣的功夫。可是王戈是粗人,而且不是一个尊老的人。

烈日依然很毒,土地依然干涸且滚烫。孤老头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具尸体,头被硬生生插在滚烫而坚硬的土壤里,身体一丝、不挂。世界上从此没有王戈这个人,尸体不会有名字。

孤老头从来不会给人任何东西,他宁可把东西给了天,给了地,他也不会给人。他不仅不会给别人东西,他还会问别人要东西,一个斗笠,一件衣服,都要,死人的也要。

2,软饭公子

很多人听到李如画这么名字,都以为是女子。

李如画是男子,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

一个女子如果长得太漂亮了就是祸水,其实一个男人如果长得太美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可是李如画不是这么认为,李如画喜欢照镜子,漂亮的人无论男女都喜欢照镜子。

他躺在一个女人怀里。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一个漂亮的男人,躺得最多的地方出了床以外,自然就是女人的怀里。可是这个女人已经过了40岁,虽然脸上依稀可以看出年轻时候的风姿,可是她的身段却已经似个水桶。

李如画风度翩翩,天下不知道有多少美貌少女对他投怀送抱,可是他却躺在这样一个水桶的怀里。而且悠悠自得,一副逍遥自在的模样,他看胖女人的眼神,仿佛在看天下第一美女。

他的眼神很专注,就连门被突然踹开的时候,他的眼神也还是专注在那女人的身上。来者并非善类。

善类不会突然踹开别人的门,更加不会破坏别人的良辰美景。可是这并非善类的人,确是一个妙龄少女。这少女的样子虽然不过中人之姿,可是比起李如画身边的女人,还是顺眼得多。

那少女衣衫破旧,甚至有些邋遢。她满面通红,双目含泪,怔怔地看住李如画以及那胖女人。

少女问:“这个就是你的新欢?”

李如画说:“是。”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还缠绵在那胖女人的身上,仿佛一刻也离不开。

少女突然爆发了一阵狂笑,诚然,谁看到一个翩翩美男含情脉脉地注视一个徐娘半老的胖女人时,都会觉得可笑。那胖女人只在肚。兜外罩了一件薄薄的褂子,满身肥肉一层一层的,仿佛油膏。

胖女人对于有人来打断她的良辰美景十分不爽,喝问道:“你是谁?谁允许你进来的?”

那破衣少女一脸傲气:“就凭你,也敢质问我王大小姐。”

原来这破衣少女竟然是名震江南的王大小姐!王大小姐之所以名满江湖,不是因为她的相貌,也不是因为她的武功,而是因为她的钱和权势。江湖中有钱人不少,但是年轻女子却只有王大小姐一个。然而王家在一年前突然土崩瓦解,王大小姐也销声匿迹,没有人想到,当年荣华富贵集一身的王大小姐居然落魄到如此田地。

王大小姐拔剑出手,直指李如画,声音却凄苦温柔:“一切还不是为了你……”

李如画的眼神突然又温柔了起来:“我知道,你一向对我很好的。可是……她现在对我也很好。”

王大小姐已经变成苦苦哀求:“跟我走,好不好。”

李如画说:“她在,我不能走。”

王大小姐脸上青气乍现:“杀了她,你就能走!”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身子已经扑向胖女人。那胖女人虽然胖,身子却还算灵活,王小姐一瞬间刺出了一十三剑都被她躲过。胖女人转身脱下身上的绸褂,把一条柔软的绸褂舞得跟棍子一样。

王大小姐惊讶:“你是金罗刹!”

那胖女人娇笑:“普天之下除了金罗刹,还有谁能住这么好的上房,吃这么好的酒,用这么好的男人,舞这么好的鞭。”

王大小姐不敢轻敌,用出祖传的王家剑法,出出杀招。但金罗刹的鞭法却更为凌厉,转眼,王大小姐已经给柔软的绸布衫抽出十几个创口。王大小姐一边招架一边呼救:“李郎救我,李郎救我。”

李如画却似乎没有听见一般,饶有趣味地看着两个女人厮杀。他肌肤如玉,面目清秀,看得津津有味,仿佛看得是美女的歌舞,而不是刀光剑影里面的生死相搏。

金罗刹冷笑:“我昨天才宣布等我死了以后,把所有财产归他,你说,他肯不肯助你?”

李如画深情款款地看着金罗刹,仿佛她已经是他的仙女,他的一切。至于王大小姐,他连瞧也不多瞧一眼。

金罗刹使出杀招,一件绸衫突然又从坚硬的棍棒变成了柔软的绳索,死死地勒住了王大小姐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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