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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瑜包扎完伤口回到包间。
好朋友问道:“你不是去上厕所吗?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你点的几首歌都过了。”
沈瑜笑:“没事, 你们先唱,我再重新点。”
好友大白有点口渴,便放下话筒,开始八卦起沈瑜和她暗恋的那位男神来。
“诶, 你和那个易先生怎么样了?”
“上次一起吃过饭了。”
“哇塞,这进展可以!”大白有点惊喜,又问, “在哪吃的饭?”
“在他家。”沈瑜抿了口茶, 有点羞涩。
“瑜瑜,可以的!”大白冲她比了个大拇指。
其他人也忍不住好奇起来。
“你准备什么时候摊牌啊?”
“这都几年了,我们孩子都有了,你还没脱单。”
“我要是你就直接冲上去把他的衣服扒拉了。”
沈瑜摇了摇手,往后缩了缩:“不行的, 不行的, 我做不到。”
大白拍了拍她的背:“瑜瑜,别怂,你再拖拖拉拉你家易先生就要成别人家的了。”
“我”
沈瑜何尝不想早日跟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只是易等闲那个人,实在是清冷, 似乎对什么都不甚在意。
她担心,如果捅破了这张纸,两个人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又抿了口茶,沈瑜忽然苦笑地扯了扯嘴角。
朋友, 或许他们连朋友都不是。
既然什么都不是,她又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沈瑜握紧透明的茶杯,目光变得坚定起来,下次见到易先生,她一定要告诉他。
自己的心意。
另一个包厢里。
乔流火正弯腰收拾自己的东西,她将茶几上的瓜子壳用卫生纸扫到垃圾桶,然后擦了擦自己面前的桌面,再将手机放回包中。
“老大,我先回去了。”乔流火走到章天启面前,颔首道。
正唱着歌的章天启愣了愣。
然后收了声,看向乔流火,点点头:“行。那你路上小”
“不准走。”何漓单手插兜站了起来,打断章天启,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乔流火。
包厢的气氛变得尴尬。
背景音乐里邓丽君甜甜的歌声还在继续,五光十色的彩灯在天花板上旋转,而乔流火和何漓各自立在一侧,静默无声。
“啪”地一声闷响。
包厢的门被推开,未见来人,先闻其声。
“老婆,我来接你回家了。”
这道声音很清朗,穿透力极强,即使在略显喧闹的ktv中,仍然有它独特的辨识度。
出现在门口的男人,个子很高,身形匀称,恰好挡住了整扇门。
给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易”
刚想叫易叔叔的乔流火看见他眼中狡黠的微光,立马改口道:“老公,你来了。”
易等闲上前,揽住她的腰身,另一只手替她将额角的碎发往后拢,很亲密地在她发顶印下一个吻,并道歉:“对不起,让你等久了。”
她轻轻地摇了摇头。
漂亮的波浪卷漾起海浪般的小弧度,扫得他的手背酥酥痒痒。
易等闲看向包厢里的其他人,目光温润。
“祝各位玩得愉快,我就先带她回去了。”
“慢着。”何漓两步并作一步走过去。
他轻轻挑起眼尾,睨了易等闲一眼:“你是乔流火老公?”
“是的,我们住一起。”易等闲紧了紧握着的手,微笑道。
“你。”
何漓稳了稳心神,问:“结婚证呢?”
“没带。”易等闲始终气定神闲。
何漓瞥了眼乔流火光洁的手背,呵了声。
“她在员工档案上可登记的‘未婚’。”
念到‘未婚’二字时,何漓加重了语调,并故意看了看易等闲。
“何总。”
沉默了半晌的乔流火主动站出来,无畏地看向他,表情很认真。
“抱歉,我的个人信息作假了。其实我已经结婚了,明天我会主动向公司请辞。”
说完,她也向章天启鞠了一躬,“谢谢老大对我的照顾。”
“乔流火,你连婚戒都没戴,就说自己结婚了?”何漓轻嗤一声,满脸皆是不信。
他以为,这是乔流火找来的托辞。
易等闲似乎早就料到这种情况。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块丝绒质地四四方方的小盒子,轻轻打开,两枚戒指躺在其中。
一枚钻戒,小小的指环上,葡萄籽那么大的一颗钻石,中间镶嵌一点鸽子血,美轮美奂。
即使在昏暗的光线下,依旧耀眼得让人无法直视。
易等闲淡笑着拿起这枚钻戒,戒指内刻有乔流火的名字缩写。
他很绅士地抬起乔流火的右手,轻轻地将它套入她纤细的无名指。
薄唇轻启,语气带了几分轻斥,但更多的是宠溺:“怎么总不戴戒指?它放在家里,哪有戴在你手上好看?”
这句话对别人说是恭维,但对乔流火说,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乔流火的手是可以拍广告的模特手。
白嫩、纤细,十指葱葱,指甲壳干净无暇,水晶般剔透。戒指单看过于雍华,但戴在她手上,就变得玲珑精致,且添了丝生机,给人乖巧安静的错觉。
易等闲自己也戴上了男款婚戒,四周镶嵌碎钻,华而不俗。
他牵起乔流火的手,在何漓眼前晃了晃,笑道:“她的确嫁了。”
一款造价数十万的钻戒,内部刻着乔流火的名字,明显不是为了应对他临时造的假。
只有一种可能,乔流火,真的嫁人了。
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但最意外的人,莫过于何漓。
他无法接受乔流火已婚的事实。
她高中明明喜欢过他,如果她是嫌弃他学习态度不端正,没有一个好的未来,那么他努力了。
三年修完剑桥大学四年的课程,主动进入自己不喜欢的商业领域,和四五十岁的老头子们勾心斗角,收购了好几家公司。
他现在已经是大公司的总裁了,名下有几套别墅,车库里各种豪车。
他是成功男人的典范,理应得到她的青睐。
他笨拙又执拗地想要引起她的关注,可却总被她视而不见。
何漓忽然明白过来,自己还停留在高三,十七岁那年。可乔流火,却渐渐成长,她从一个少女蜕变成女人,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水晶鞋。
而何漓手中准备的那双水晶鞋,却是她十七岁时的尺码。
“何总,我们先告辞了。”易等闲揽过乔流火的肩头,很自然地跟他打招呼。
“站住!”
握紧双拳的何漓怒吼一声,脖颈上青筋暴起,他看向易等闲,“是男人就跟我比一场。”
“何漓,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孩子气?”
已经转身准备离开的乔流火不得已又转回来,她无奈地瞧着何漓,语气带了丝不耐烦。
易等闲握了握她的手,然后将乔流火拉到自己身后。
他走上去,面对面直视何漓:“如果你输了,就别再惦记我的乔流火,做得到吗?”
两人对峙了十来秒。
一个眼神冷漠,一个眼神愤怒,开着空调的大包厢里没有人说话,周围的空气仿佛凝结了般。
“好。”
何漓扬了扬下巴,递给他一个挑衅的眼神。
易等闲问:“比什么?”
何漓冷笑了声:“虽然我想跟你比拳击,但这里施展不开,还是比喝酒算了。”
易等闲摆了摆手:“不,我不跟你比喝酒。”
“那你想比什么?”
“比喝茶。”
章天启下巴差点没惊掉,他在职场混了这么些年,还没见过两个男人比喝茶的。
这也太文艺了?
“喝茶?”何漓有些怀疑自己听错了。
“嗯,喝酒伤身,万一酒精中毒得不偿失。我提议喝苦茶。”易等闲轻轻笑道。
何漓嗤笑一声:“我以为她找了个多么厉害的男人,原来你就这么点能耐。”
易等闲也不恼:“是,我就这么点能耐,但不知何总是否连这点能耐都没有呢?”
被情敌这样挑衅,何漓顿时就狠狠锤了下茶几,一字一顿道:“好,我就跟你比喝茶!”
何漓不信,易等闲能喝过他。
他比这个男人年轻,他比这个男人更爱她,他绝不会先倒下认输。
章天启去前台叫来服务员,服务员满脸为难:“抱歉,二位,我们店里没有那种很苦的茶。”
“没事,我车里有。”
易等闲将车钥匙交给乔流火,又在她耳旁叮嘱了几句,然后说,“就在平日放晕车药的位置。”
乔流火点点头,出去拿东西。
何漓心中却是百味陈杂。
易等闲的那句话虽然简短,但足以证明他们二人相识已久,‘晕车药’三个字更是体现了这个男人对乔流火的了解和照顾。
直到这一刻,何漓才生出一种被时间打败的无力感。
服务员将泡好的苦茶端上来。
众人都忍不住捏住鼻子,光是隔着十米远,都能闻到从茶壶盖缝隙里飘出来的苦味,像煮得滚沸的中药一样难闻。
“这里面都是什么啊?”有人忍不住好奇。
乔流火与易等闲对视一眼,而后似笑非笑道:“苦丁、黄连、莲子心。”
这些都是本草纲目上有记载的药材,作为茶料泡茶,能够消痰利水、护肝解酒,常年饮用可以保健身体、延年益寿,也称作‘益寿茶’。
服务员将茶倒入杯中。
易等闲率先拿起一杯,对着何漓:“当中一味莲子心,最是消热去火,何总应当好好品尝。”
何漓看着他淡然的表情,总觉得他话里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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