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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渡赌场回来时已经是薄暮时分,办公室只剩下寥寥几个加班的员工,周志天还没走,坐在棕褐色的办公桌后,天花板的灯光衬得他的脸部轮廓十分柔和。
他忙完时已经是七点多,见谢瑾还没走,便邀她一起吃饭。
晚饭是在一家装修典雅的中餐厅,天花板倒垂的小灯被灯罩罩着,透出朦朦的黄色灯光,像冬日被浓雾遮住的太阳,虽有影儿,却没有半点温暖。谢瑾要了一瓶酒,自饮自酌饮了好几杯,再往杯中倒酒时周志天按住了她的手:“别喝了。”
谢瑾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声音含混:“你都有意去追曾良宵了,又何必管我?”
“我知道你今天是故意支开我。”她从喉腔中发出短暂的自嘲笑声,因为嗓子沙哑了下去,听起来更像是哭音:“爸爸死了,妈妈有了新的家,现在,连你也有新的追求对象,还管我做什么?”
谢瑾眼中弥漫着一层水雾,莫名地让人心疼。
“你想得太多了。”周志天把酒杯从她手中抽走,他走到她身边,轻轻揉着她的头发,“目前有个项目,我希望能够与曾氏合作,今天只是和曾良宵谈谈公事。”
“公事?也对,曾良宵在公事上帮得到你。而我,帮不了。”她似乎是真的喝多了,说着说着竟哽咽地哭出了声,在酒精的作用下悲伤不可抑制,颤抖的哭音把餐厅中其他人的目光都引了过来。
“别哭了。”周志天头疼地哄她,活像他在欺负她一样。
他越哄,谢瑾哭得越凶,周志天从不曾见她哭得如此伤心,哪怕是听到龙诚死讯的那天,她也只是木然地在呆愣在病床上,面色灰白,久久回不了神。
饭是吃不下去了,周志天只得带她离开,她似乎是真的伤心,路上依旧抽噎不止,眼泪都擦在周志天昂贵的西服上,嘴里嘟囔着什么,声音太低,周志天听不清。
很久之后,汽车快要拐弯时,周志天才听清她的声音:“我不要回家。”
她睁着眼,空洞的眸子倒映着城市的霓虹,哽咽的声音陡然拔高:“我不要一个人……”她又嘤嘤地哭起来,“你是不是准备抛下我?我好害怕,晚上我总梦见龙诚,每天晚上都是,他要找我寻仇……”
“好,不回家。”周志天拍着她的背,轻声哄她,“去我家,好不好?”
“好。”谢瑾微睁开眼,目中空洞,亮眼的广告牌刺得双眼生疼。
周志天微微勾了勾唇角,他不知道谢瑾是真醉还是假醉,女人就是这样,一味地惯着宠着,反而她会越走越远;某天当她有了危机意识的时候,她才晓得他的可贵。
此后谢瑾便在周家大宅住了下来,她住的客房就在周志天卧室的隔壁,虽然没和周志天住在一起,但周家的杂工都知道周志天对她关爱有加。
自然,他们对她也很客气。
不过,有时候谢瑾着实让人头疼。
这夜,周志天被一阵喧闹声吵醒,按了壁灯却没反应,屋里屋外一片黑暗,过了几秒钟电灯才亮起,他披了睡衣出卧室,保姆在厨房中收拾东西,地面一片水迹,从屋里蔓延到屋外。
谢瑾光着脚站在门口,神情恍然。
“怎么了?”周志天问。
“谢小姐不知怎么了,灶上火一点燃,她就拿水去浇灭,泼的水大多,漫进了插座引起电路短路。”说话时保姆用目光偷偷瞟谢瑾,似乎在看向某个精神失常的人,“她好像很激动。”
周志天朝她走过去,谢瑾愣愣地站在原地,见他过来,似乎有些抱歉:“我饿了,想找点吃的,然后看见着火了……会死人的……”
她的话说得很轻,脸色煞白,自从火灾之后,谢瑾对火就有了莫名的恐惧。
“没事。”周志天安慰她。
“嗯。”谢瑾讷讷地点头。
周志天拉着她上楼,八月盛夏,她的手像冰凌一样寒冷,没有半点生气,进屋关门,周志天拢住她的手,轻轻为她揉搓:“都过去了。”
谢瑾不吭声,暖黄的灯光落在她的睫毛上,像是镀了一层光晕。
周志天从背后抱住了她,她冰凉的身体在这溽热的夏季似乎可以带来一丝清凉,他的唇在她颈后摩挲,落下一串串细吻,微热,浅痒,似乎足以融化那样的寒冷。
谢瑾没有反抗,也没有配合,直到他的吻在她耳垂上撩动着涟漪,她才出声:“再给我点时间。”
她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更像在啜泣。
周志天停下火热的吻:“好。”
他送她回了房间,身体已经有了反应,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她已经是他的囊中物,哪里也逃不去。
何必还要去勉强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女人?
她终会臣服,十天,半个月,就算再长也不会超过年底,反正她除了他,已经无所依靠。
周横山显然不喜欢他的做法,周志天要养个女人是没什么的,但他实在不喜欢谢瑾,这女人往日看着还算俏丽,如今失了那份活泼灵动,走路也没有声响,有两次周横山晚上遇到她夜间在别墅里游荡,她不开灯,穿着浅色的睡裙,长发垂到腰际,脸色惨白如纸,如同游荡的幽灵。
有时,她一个人坐在客厅,或站在花园,了无生息,猛然开灯见到那里有个人,连别墅里的保安都被吓过两回。
“真不知道你留着她做什么。”周横山忍不住数落道,要不是和儿子感情不算亲厚,周横山早就把谢瑾赶出门去了。
“她正脆弱,在Y市又无依无靠,这个时候我总不能丢下她。”周志天的脸色淡淡的。
“要是你再年轻几岁,要玩女人我也不管你,但现在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合适的女人结婚。现在,同诚集团元气大伤,龙易那个小妖怪毛都没长齐,听说除了在公司瞎搞,啥也不会弄。”周横山为儿子分析局势,苦口婆心劝导:“曾家在Y市有几十年历史,曾良宵漂亮又懂事,我和你养父的意思是希望你能多加把劲,多约约曾良宵。若是能和曾家结亲,大叶和曾氏集团强强结合,以后Y市还不是任由你横着走。”
“所以,你跟那个谢瑾保持点距离,天天同进同出影响不好,传出去看你怎么去追曾良宵。”
周志天兴致缺缺:“曾良宵才刚刚二十二岁,可能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你早点把她追到手,不是早安心……”
周志天已经没耐心和他讨论这些,站起身:“我有事要处理。”
他去了书房,在里面忙了一会,有人敲门,是谢瑾。
周志天赶紧让她进来,谢瑾手上抱着一盆红掌,开着许多佛焰似的花片,猩红亮丽的颜色和她苍白的脸形成鲜明对比,她走路也不带生气,声音闷闷的:“他们,是不是不喜欢我?”
周志天不知道她指的是别墅的职工,还是周横山,安慰道:“我爸爸脾气一向不好,我也和他处不来,你不用理他;如果还有其他人怠慢你,你跟我说一声,我把他们炒掉。”
谢瑾唇边浮出笑意,极浅极淡,却也是种欣慰,她把花放在周志天的书桌上:“从花园里挖的,挑了一棵最漂亮的,送你。”
那红掌长势很好,翠叶欲滴,土壤表面撒了许多装饰用的碳球,她问他:“好看吗?”
周志天点头:“谢谢。”
“我还挖了两棵,也很漂亮。”谢瑾低头抚弄着红掌挺秀的花茎,说得漫不经心,“你办公室的君子兰长得不好,这季节又不开花,不如换掉。”
周志天顺口回道:“君子兰高雅名贵,办公室还是应该摆两株。”
“高雅名贵?”谢瑾的脸色暗了暗,声音像冰霜一样又寒又冷:“是啊,不像我这样的人,出生在小市民的家庭,怪不得曾良宵最喜欢的是君子兰。”
自嘲声中带了浓浓的妒意,周志天忽然很想笑。女人就是这样,有时,连一盆花也在意,他哂笑出声:“你想换就换吧。”
谢瑾勾了勾唇,嘴边难得漾出一抹胜利的笑意。
办公室的盆栽第二天就换了,谢瑾经常会给它们浇一点水,别墅书房里的花也是,谢瑾从不假人之手,每日提个小壶从后山的小溪里舀水浇花,阳光不烈的时候,她会把花抱出去晒晒太阳。
某天,有个保镖看她抱着偌大的花盆,赶紧过来帮忙,谢瑾冷冷淡淡地瞟他一眼,面无表情地走开。
僵直的背影,如同一抹无声的游魂。
徒留保镖在旁边发愣,他的同伴低声道:“以后别理她,她这里不正常。”他指了指脑子的地方,“听说她爸爸死了,她前男友,就是同诚集团的龙诚也被火烧死了,她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但周总喜欢她,她想干什么你别拦着,有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别墅游荡,阿华怕她出事,在后面跟着,结果也不知她跟周总说了什么,阿华过两天就被炒了。”
“她当你不存在,你也当她不存在就行了。还有,她种的花你千万别碰,不然被炒了别怪哥没提醒你。”
那几盆经谢瑾亲手浇灌的红掌长势喜人,艳红的花蕾悄无声息从花腋处抽出,在花片金嵌玉的风姿中,八月的时光渐渐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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