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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7章番外 :谁也不能把你带走(8)

作品: 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作者:狂笑苍生 |分类:古代言情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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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他在意她的感受,他在隐忍自己的欲-望等着她。他无论在何时也是将她的感受放在心里的,有夫如此,还有何求?崩紧的身体又再慢慢松软下来,回应着他的吻。

就在这时,楚容身体一沉,将自己早已涨得赤痛的男性象征挤进她窄小的体内。从未有过的快感如电流般传遍全身,忍不住低声呻吟。

蕊儿的身体在被他贯穿的一瞬间,“啊”的一声大叫,本能的想合拢双腿,却更明显地感到他在自己的体内火辣辣的涨痛。十指扣紧,一张口咬住楚容的肩膀,齿间渗出血珠,眼泪夺眶而出,好痛……

楚容紧紧握住她的小手,一动不动地仍她咬着。直到她痛楚褪去,松开了口,才又再轻轻吻向她满是汗珠的额头和耳髻,轻唤着:“蕊儿…。。”

念念又忙着端茶和点心,雨晴拍拍身边的石凳:“念念,别忙活了,我们俩坐下聊会

念念仍是忙碌着,先给雨晴一杯茶,才又顺从的坐下。

雨晴喝了一口,她对茶知道的不多,只限于沈留沈觅之类人爱喝的慧明茶,其他的除了对于那些花茶能问出来,其他的品种真是喝不出区别。

不过口感很醇厚,应该是好茶吧,正好雨晴有些渴了。

“你好吗?”

念念突然身子一滑,跪倒地上,雨晴慌乱之下,避之不及,忙不迭的站起来,茶水洒到手上,立刻红了一片,还要忍痛去扶念念。

念念躲开雨晴,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谢谢雨晴姐,大恩大德念念终生不忘。”

雨晴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问道:“到底什么事,要你行这样的大礼?我可是受不起。”

念念站起身,重新坐在雨晴跟前:“雨晴姐受得起,当初要不是你,念念今日还是高家的奴婢呢。”

对这点,雨晴有些不好意思,她的本意不过是为了高志的谢媒钱,掩下心虚,雨晴眼珠乱飘:“看你过得不错。对了,怎么不见杨逊?”

念念低着头:“逊哥他去柜上了。现在他在一家书店当掌柜。逊哥说不能坐吃山空。”雨晴斜眼瞟瞟念念,她的面颊上浮着两片可疑的红晕。“杨逊身子好了?”

“逊哥早就好了。”念念仍是低头柔声答道。

“哦……”雨晴拖长声音,“难怪见你这么水灵……”

念念面上红地几乎要烧起来.“姐姐一个未出阁的大姑娘,这话也是……”

雨晴这才想到自己做了未婚打扮,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一笑带过。

“你们怎么搬到这里呢?我后来到陈家集找你们都找不到。”当时媒婆们上门闹事,那时候雨晴真心希望杨逊能出面澄清事实。

念念脸上的笑意隐去:“唉。雨晴姐,当时我们也是不得已。我和逊哥要是不走,还不知道会怎样呢?”

看样子又牵扯到什么秘辛,不过雨晴也不好打听,“有什么能让我帮忙的吗?但凡我能做到,绝不会推脱的。”

念念有些不好意思:“我知道雨晴姐是个好人,只是这事牵扯到逊哥,我得先问问逊哥地意思。再说了,我也不愿意雨晴姐牵扯进来,左右不是什么好事。”

雨晴点点头,也不再勉强,“你们这个院子倒是隐蔽,我要是不闲来无事,进来闲逛,绝对想不出这儿还会有这样一处所在。”

“这是张媒官帮我们找的。”念念重新递给雨晴一杯茶,“当时逊哥病中,我们俩连夜搬来。举目无亲,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后来我实在没有办法,厚着脸皮去求了张媒官。媒官给我们找了这个地方,又寻了大夫给逊哥看病,我们本来手头上有些钱,慢慢捱了些日子,这不前几天,逊哥出去找事做,正好有个书店开张,逊哥识字。当初家里又有生意,账面上的事他也清楚,人家就请了逊哥做掌柜。”

雨晴想起那一日,张媒官说去买书,可能就是这家店了。“张媒官真是个好人。”许多人有能力帮别人却不会帮,而张媒官却绝不会袖手。虽然张媒官本着帮人就是给自己留路的心理。但是动机不纯不要紧,要紧的是关键时刻伸出了援手。

“是啊。”念念点头叹道:“当日要不是张媒官。我说不定卖到哪里去呢?可笑我当时还心怀怨念。我就对逊哥说,我这一辈子,真是否极泰来,自小顺利,身边围绕的人虽多却缺一个真心,反而是家破之后,连着遇到贵人,张媒官,雨晴姐还有逊哥……”说着念念眼圈就红了。

想她一个大家闺秀,出身富贵,又素有才名,又有良缘,顺风顺水的让人羡慕。谁能想到接连家破人亡,被卖为官奴,做奴婢时,又遭主母怨恨,几乎朝不保夕,所求地不过是份温饱而几乎已成奢望,命运似乎已经将她抛弃。

却不料命运到了这里突然转了个弯,恢复自由身,嫁的有情郎,夫妻齐心奔小康。

“哎哟,我可有些不敢当。”雨晴打趣道:“张媒官居功至伟,要不是她,就没有后面你这些事了。杨逊也是英雄,你一辈子的幸福可都是记在他身上呢。”

“是,我能遇上逊哥,过上这样的日子,也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逊哥要是有什么心愿,我是拼着自己的性命,也要替他完成的.”念念说得认真,一字一句立誓一般。

雨晴看她说得沉重,心头有些发紧,于是笑着说道:“你要真是这么稀罕你的逊哥,就快点给他生个大胖小子,连带着我也跟着当干妈。”

念念本来眼眶微红,被雨晴一说,脸又红了,过了一会才语气幽幽道:“对啊。有个孩子……”

两人坐了一会,雨晴道:“刚刚看你出门,是要买菜吧?要不现在我们一起走,边走边聊,免得影响你那逊哥的爱心晚餐。”

两人又说笑了一阵,念念提着小篮子,重新关好门,和雨晴一起出门。雨晴告诉念念她住在张媒官那儿,没事的时候可以去找她玩。

念念自然答应了。临到分手地时候,念念压低声音道:“雨晴姐,我听说雷小姐还关在牢里,不知道现在怎样?”

雨晴摇摇头,“不好呢,听说她好像得罪过什么人,不让她有个好去处呢。而且,雷云性子那么差,大家都不喜欢她。”

念念沉吟,“那杜公子怎么说?”

“杜公子?”雨晴是听雷云提过,不过她可不知道是虾米东西。

“就是吏部尚书的公子,当时对雷小姐可是一见倾心,雷县令被贬到东海,也是因为当初他提亲不遂。”

“不知道。”雨晴回答的干脆,这个杜公子,应该已经另结新欢了吧。

“当初雷县令被贬的时候,杜尚书曾放出话来,要是雷云能嫁给他儿子,前仇旧怨就一笔勾销,想不到这次……”念念不胜唏嘘。

雨晴对雷云地不满又增加了几分,这个雷云真是雷万山的命中霉星,还得老爹降职不说,现在又害得他爹流放,真是天生霉女!这个雷万山也真是的,宠孩子也不是这个宠法,还敢自负清廉,只为一个女儿就毫无原则了。

相比之下,石杰真是刚正,他的坚持才真是难得呢。

与念念分开后,已经是下午了,雨晴跑到县衙门口,准备等张媒官下班后,两人一起回家。不可否认,雨晴是个十分恋家,如果家里没人就不会留恋。

张媒官却不在县衙,门子们都认识雨晴,知道这位和张媒官同住,和新任县令关系匪浅,再加上雨晴嘴甜爱笑,大家也都很喜欢雨晴。

立刻有人上来告诉雨晴,说是张媒官又去了大牢。同时还对着雨晴挤眉弄眼,很暧昧的道:“今天衙门里没什么事,县令大人应该休息了。”

雨晴也不扭捏,笑着道了声谢,转身就进了县衙。

齐守谦果然很清闲,穿着一身官服,绯红的七品袍,映衬的面容灿若桃花。见惯了齐守谦白衣翩然的样子,雨晴微微失神了一下。原来有地人,果然能将什么衣服都穿出味道。比如这样俗气的红官服,愣是穿的神采奕奕。

齐守谦正拿着一封信,不知想写什么。

“现在算办公时间吗?”雨晴笑着凑过去,“还是想着走神打发时间?我看那些人都走了,你也不用自己熬时间,直接回去吧。”

齐守谦这才回过神来,没有说话,只是眼睛往一边瞥了瞥,示意雨晴看过去。

在县衙的角落里,还坐着一个阴暗的人影,石杰。因为他衣衫陈旧,又是坐在文书的位置,雨晴一开始都没有发现。为什么石杰做到了文书地位置,自然是因为县衙里人手短缺,石杰已经身兼数职。

因着和念念地一番话,雨晴对石杰又多了几分崇敬之情,本来,社会应该宣扬这样的正气,为官者嘛,就应该清正廉明,爱民如子,石杰虽然迂腐了些,却将这些做到了极致,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抛开两人地私人恩怨,雨晴并不讨厌石杰。

看着石杰在那儿忙碌,官帽下露出花白的头发,一脸的认真,比他官职低的人都走了,比他官职高的齐守谦也在耗时间,只有石杰,认认真真的在工作。

雨晴进来,石杰也像没有听到一样,继续忙碌,眼皮也不抬一下。雨晴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打扰,直接跑到大堂外面,装作欣赏风景,顺便耗耗时间。努力工作的人,理应得到尊敬。

更何况,石杰和人不同,别人回家是吃饭,石杰回家要砍柴。即使是这样,石杰也不曾早走一刻钟。

县衙里没什么景色,当然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原来的县令们可能曾经在此种过菜,养过猪,把好好的县衙大院当成了南泥湾来开垦。雷万山来了之后,雷云嫌种菜俗气,就种了些花草,不过都是些简单易活价钱便宜花期还长的,小路两边种的是蔷薇,不远处还简单搭了个花架,上面爬满了藤萝。开得正是灿烂,蜜蜂蝴蝶围着嗡嗡乱响。

看到这些,雨晴对雷云的不满又多了几分,真是个自私的女人,连饭都吃不上,还想着赏花。花再好,能填饱肚子吗?

雷万山到底怎么教的女儿?就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当成齐守谦的老师呢?齐守谦,你可要引以为戒,可千万别变成雷万山那样的人?再有个雷云那样的女儿,可真是冤家!

明明当初有机会救自己的爹,不过是嫁给那个什么顾公子而已,又不是卖身。再说了,人家那杜公子不是痴心一片吗?就算是自己挑的,也未必能挑出来那么深情的好男人,这个雷云不珍惜,糟蹋人家的心,人家就糟蹋他爹,到最后连自己也跟着糟蹋了。

真是让人无语的……糟蹋啊。

“干什么呢?”身后传来齐守谦的轻笑:“对着蔷薇摇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伤春悲秋呢。”

“那样无聊的事,我才不做呢。”雨晴撇撇嘴,“对着花落几滴泪,再吹吹风,显出诗肩瘦,就叫做有才华啦?”

“对花洒泪,临风嗟叹,叫不叫有才华我是不知道,倒是你这几句话,我觉得很有才华。想不到董事长还是才女呢。”齐守谦笑了起来。

雨晴骄傲的抬起下巴。

“石杰走了?”雨晴小心的瞄瞄左右,得到齐守谦的答复时,又问:“他刚才写什么呀?”

“哦,是东海县的公文往来。”

“桃花……”雨晴放低了声音,每当她用低人一等的嗓门说话时。就表示她有求于人。齐守谦和她相处久了,自然知道。

“行了,有什么就说吧。”看着雨晴学人家小女儿态,对着他猛眨眼睛,齐守谦终于消受不了美人恩。

“作为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感和有觉悟地东海县公民。我觉得有必要对你的官衙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雨晴清清嗓子,又小心的看看周围,确定石杰不在现场,才又道:“石杰既然身兼数职,我认为就应该拿几份薪水。”

齐守谦很惊讶,“我以为你很讨厌他呢。要知道,当初某人可是被人……”

“那还不是你害的!”雨晴强硬地打断,她平生最丢脸的莫过于被人按在凳子上打板子了。因为这个,每次见到石杰雨晴总有些心虚,觉得石杰虽然不曾说过什么,可是必然是看清楚了真相。

“好好,是我不对。”齐守谦立刻做忏悔状,如果一个女人,愿意想你撒娇耍赖,那表示她将你看做了很重要的人,对于这点,齐守谦自认为还是能判断出来的。因此他不想破坏气氛。

“所以,我认为你应该再发给石杰一份薪水。”雨晴得意洋洋。

“我?”齐守谦指着自己的鼻子,“我的俸禄还不够塞牙缝呢。”

“喂,你的文书你不发薪水谁发?”雨晴瞪起眼。以前的县令们真会装糊涂,一般文书都是县令自己支付薪水,自从上任文书嫌钱少走了之后,石杰当了兼职文书,从那之后县里再也没请过文书,也没人提过给石杰发钱。

“还有啊,反正不够塞牙缝,还留着干嘛?”齐守谦根本不会缺钱。雨晴索性激上一激,“你要是没饭吃了,我养你!”

齐守谦眼前一亮,“一言为定!”

他地目光炽热,雨晴不由得脸上一红,似乎刚刚的话别有用心一样。

“我想过了。这样也不是长法。”雨晴避开视线。“以后呢,我们可以从商人那儿收些小钱。对他们没什么损失,积少成多,我们可以用作廉政基金,专门奖励那些廉洁奉公之人,既然此间出了石杰这样的人才,皇上不奖励,你奖励!就得让人们知道,为官者,廉洁才是应该的,官场清流,就从东海县开始!到时候,也是你的政绩一件,对不对?”

齐守谦看着雨晴,目光温柔,一眨也不眨,就那样看着。

雨晴很是不好意思,“看什么看!”

“看你啊。”齐守谦含着笑,说得理所当然,“你对我这么好,帮我想着政绩,万一我以后混不开,你还答应养我,这样的女孩子哪里去找呢?我得好好盯着你,免得一眨眼你就被别人拐跑了。”

这样光明正大的暧昧,这样深情的话语,只因为这个人是齐守谦,是雨晴承认的交往对象,也只有他能这样对自己。雨晴不由得低下头,即使低着头,也能感觉到齐守谦的目光,带着深不见底地情意,绵绵密密的落下来,柔柔的织成一张网,将自己锁在其中。

“你刚刚在看什么,那么出神?”雨晴面孔好像着火一样,好不容易掉转了目光,声音很低。

齐守谦轻轻唔了一声,有些不自然的撇过头,“是沈觅地来信。”

“觅哥哥?”雨晴惊喜的叫了起来,“他到了哪里?干嘛不直接给我每次都要寄给你呢?”雨晴嘟囔着。

齐守谦拿出一个信封,还未启封,“这是你觅哥哥给你的,我可是没看。他寄给我的……”

齐守谦哼哼两声,为什么沈觅每次都通过齐守谦呢?齐守谦自认为还能明白沈觅的心思,沈觅的做法,不外乎是一种示威,他不在雨晴身边,他要让齐守谦看清沈觅对雨晴的影响,他爱雨晴,现在他不准备掩饰。

不可否认,沈觅确实有这样的意思,不过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如果齐守谦爱雨晴,就应该做地更好才行。

信很短,雨晴几下就看完了,“觅哥哥说还有礼物。到底在哪里啊?”沈觅信中说寄来了些礼物,希望雨晴喜欢,并说同时也给二叔寄了一份,让雨晴不要担心。

齐守谦又不情愿的交出一个包裹,雨晴也顾不上换个地方。直接寻了块干净平坦的大石块,打开来看。

“我最喜欢收礼物了。”雨晴这句话,无疑刺激了齐守谦。雨晴喜欢收礼物,而沈觅更会找借口送礼物,这不,离着端午节还有一段不短地时间,沈觅已经派人送来了端午节的用品。

雨晴打开来,一样一样的看。沈觅地这些东西。真是送到雨晴心坎里了,对于金银首饰,雨晴没什么特别地爱好,但是那些新奇小巧地物件,雨晴真是爱不释手。

这是沈觅送来地一些端午节饰品,雨晴在南方也曾经见过,却没有见过这样精致可爱的。有给女子头上带,以金银丝制成小巧复杂的形状,如同小人骑虎一样,再缀上细小的银铃。挂上小钗,穿成一串串的,戴在头上,端午节用于辟邪。行走起来,耳畔传来悦耳细碎的铃声,分外美妙。

还有用艾草编制的花鸟虫鱼,百兽形状,其中尤其是老虎地最多,也最可爱。另外还用五彩丝线和绒线缠成了葫芦瓜果等物,色色逼真,同时缀上小铃。小巧可爱,雨晴立刻拿在手里把玩不已,同时对沈觅表达了赞叹。

齐守谦看着雨晴兴奋的样子,不忍扫她兴致,也跟着兴致勃勃的观看,看她一样一样拿出来摆弄。其实心里早就翻了天。同时想着端午送些什么给雨晴。

当看到雨晴拿出香包时,齐守谦不由得变了脸色。

香包。或者说是香囊,不管什么时候都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这是古代最常用的定情信物。不过雨晴没这样的想法,第一她不是古人,第二,端午节带香包,也是南方常有的风俗。

一般香包都用碎布或者五色线缝制,但是沈觅送的不同,他的是用红白两线织造,再用彩线穿起来,抽紧彩线,使得香包如同花朵一样。

雨晴拿起来晃晃,里面似乎还有响声,打开一看,竟然香包里面放的是几颗珍珠,而香味正是从珍珠中散发出来地,不知道沈觅用了什么法子。

“觅哥哥对我真好。”雨晴叹息一声。

齐守谦心里很是难受,只是对着雨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两人散后,回到家中,张媒官已经在家里,神色之间满是疲惫,雨晴问了一下,张媒官说是雷云病了,只是上头又有命令,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本来齐守谦张媒官的还寄希望于东海王府,毕竟这是东海王的辖地,东海王要真是干涉地方政务,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是东海王府地太妃作出了不管的姿态,剩下的王妃们不好出头。

齐守谦只能拖延,却不能真正解决此事。

“小雨,你脑子活泛,你想想,这件事还有什么回转的余地?”张媒官看着雨晴,笑容浅淡。

照雨晴的心愿,就是不该帮雷云,让这个小丫头吃尽苦头才好,再说了,从齐守谦女朋友的角度来说,也不愿意自己的男朋友这么尽力帮助另一个女人。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雷云人虽然差些,可是要真是卖身为娼,从一个女人的角度来说,雨晴也不忍心她沦落到那一步,更何况,齐守谦对雷万山始终心存感激,万一雷云出了事,成了齐守谦地心病,两人以后相处也不会太愉快。

所以雨晴看着张媒官笑道:“秋姨,我初来乍到,对东海县能了解多少?要是秋姨能给我讲讲,我们两人合计合计,说不定就能想出什么方法也不一定呢。”

张媒官对雨晴的态度,让雨晴觉得很奇怪。首先张媒官对雨晴没有什么恶意,这是肯定的,但是好像不断的试探雨晴,就像刚刚的问话,张媒官肯定知道雨晴不喜欢雷云,还是提出了那样的问题。

所以雨晴看着张媒官笑道:“秋姨,我初来乍到,对东海县能了解多少?要是秋姨能给我讲讲,我们两人合计合计,不定就能想出什么方法也不一定呢。”

张媒官对雨晴的态度,让雨晴觉得很奇怪。首先张媒官对雨晴没有什么恶意,这是肯定的,但是好像不断的试探雨晴,就像刚刚的问话,张媒官肯定知道雨晴不喜欢雷云,还是提出了那样的问题。

张媒官放下心来,:“小雨,我们当官媒的,给别人留路就是给自己多条出路。”

雨晴点点头,她知道张媒官对自己好,只是有时候需要委屈自己,总是有些不甘心。还是老爹最好了,雨晴又想起了父亲,沈留绝不会让雨晴受委屈的,只要雨晴不是犯了什么杀人的大错,其他的沈留都不会在乎,置之一笑。

从这点上来,沈留不是那种是非观特别明显的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做他的爱人亲人都是很幸福的事情。

沈留是那种,如果他爱你,就是绝对的爱,世界上只有你最好,而且是绝对的好,其他谁也比不上,谁也不能比。除了他在意的人,其他的都是不相干的人。

就像是雨晴的母亲陈三秀,两人站在一起,谁都两人不般配,只有沈留不这样想,一心一意的爱着陈三秀,甚至连陈三秀临终之前,提出的叶落归根,要葬回方家的要求。也跟着答应,要知道陈三秀提出地可是葬回到前夫身边,沈留都能眉头不皱一下的答应,然后是千里扶灵返乡,拿起把铁锨和高士德斗。只为了将陈三秀下葬,当然在雨晴的干涉下,最后陈三秀单独入土,并没有和前夫合葬,可是沈留的所作所为,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雨晴接下来地日子,找到了事儿做,那就是准备端午节的用品。这是看过沈觅的礼品之后。雨晴就存的分心思,想要自己亲手给父亲悠然做点东西。

以前过端午节,和母亲父亲一起,雨晴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的粽子包的一点也不好吃,沈留是南方人,爱吃的粽子是竹叶白米粽和一种黍米代替白米作料,馅是红枣,蒸熟时黄澄澄地粘黍中嵌着红艳艳的枣儿,有人美其名为“黄金裹玛瑙”。

沈留爱吃的这两种粽子,看似简单。做好却难,虽然母亲每年多做,沈留也每年都吃,雨晴却从来没有吃出来过父亲形容的味道。父亲口中的白米粽是一股清香,而黍米粽则是又甜又糯。而雨晴觉得母亲做的白米粽,就像煮的白米饭一样,没有竹叶的清香;而那个黄金裹玛瑙,吃起来粘牙不甜也不香,除了比白米粽好看一点,味道还不如白米粽呢。

现在距离端午节还有段时间,雨晴准备练练手。学着包粽子。除此之外,雨晴还计划着用五彩线给悠然缠只小老虎避邪,再给父亲亲手做个香囊。

以前雨晴对自己针线的定义是够用,然而真正到用的时候,雨晴才发现距离够用还差得太远。

不会绣花也就是了,可是连针脚也不够细密平整。。,16k。雨晴已经剪坏了好几块布。连个最简单地圆形还没有做出来。

这一日,雨晴正在偷偷用功。和那堆碎布作斗争,有人敲门,这是雨晴搬到张媒官家里以来,第一次有客来访。

雨晴急忙跑去开门,一边抚平衣服的皱褶,顺便摘掉沾上的线头。

门外正是念念,看见雨晴抿唇而笑,“雨晴姐这是做什么呢?”

雨晴手忙脚乱的拍打自己,一边不好意思地道:“这不是学着做针线嘛,笨手笨脚的就是学不会。”一边将念念领到屋内。

在雨晴住的西边的房间,窗口下方,是一张小桌子,桌前是一张小方凳,雨晴刚刚就在那儿做针线。

念念看看雨晴的针线筐,那儿放着几个半成品的荷包,“能得了姐姐的针线,不知是谁那么大的福气呢?我听新来地县太爷,和雨晴姐的关系可是不一般呢。”完念念对着雨晴抿着嘴笑。

雨晴一边收拾,一边道:“这不是端午快要到了,我想着给爹做个香囊呢,可是……”那些荷包,大体看起来形状有些像,可是仔细看看就觉得诡异的很,雨晴也忍不住笑了,唉,现在的雨晴,就是爱因斯坦啊,做了一个又一个小板凳,最后挑出来的还是入不了老师的双眼。

因为只有一张凳子,雨晴自然让给念念,自己回身坐在床边。

念念挨着雨晴坐下,拿着其中一个失败品,低声道:“有你这份心意,沈叔一定很高

“我来地那天,我爹包了很多水饺,把难看地都捡走,挑出个头匀溜的给我吃,我想,我只要做出来送给爹,爹就会很高兴了。一路看首发16k”雨晴顺着念念地话往下,却看见念念低头摩挲着香囊,怔怔落下泪来。

看样子,念念是触景伤情,想起了自己无缘再见的亲人们。

雨晴拍拍念念,“你过的好,他们都知道,都会保佑你的。”

念念擦擦眼泪,“让雨晴姐见笑了。我来了,倒把正事忘了。逊哥听你来了县城,很高兴,嘱咐我一定要请你赏脸,让我们夫妻俩好好谢谢你。”

“太客气了。”雨晴急忙道谢,又道:“你们乔迁新居我还没备上贺礼呢,到时候一定上门叨扰。”

念念完这些,又低头摩挲香包,雨晴迟疑的问道:“要不送你一个?”

此话一出,又有些不好意思,这样的东西真是难以拿出手。

“我倒是想帮姐姐做个,不知道到时候沈叔收不收。”

“收,你做的一定比我好一万倍,我爹眼光那么高,肯定会收的。”雨晴只怕念念再落泪,一叠声的答应着。

“其实,在我们那儿,端午节又称女儿节。”念念神色悠远,“那一天,凡是出嫁的女儿都要回家,从初一住到初五,我还记得当初我的大堂姐归宁的时候,我们一众女孩都围着她问东问西。那时候,我才十岁吧,日子过的可真是快啊……”

雨晴跟着点头,这时候她还能什么,只能当个合格的听众。

接下来的几天,雨晴和念念迅速厮混熟了,更令人高兴的是,念念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除了一手好绣活,还有一手好厨艺,雨晴主要跟着学做粽子,白米粽和黍米粽,搞的那几天,家里总是一股米香味。

齐守谦试吃过几次,终于以他吃遍大江南北美食的权威口吻道:“可以了,已经达到一流水平了。”以雨晴的资质,作出极品那是不可能的任务,所以能做到这一点,雨晴也可以金盆洗手了,连带着齐守谦也能逃出粽子的包围了,对于那两种口味单调的粽子,齐守谦真是已经吃饭了。

那一天,齐守谦听到雨晴抱怨,是每天埋头做香囊,手指头上全是针眼,眼睛都酸了云云。齐守谦当时心下暗喜,以为雨晴是给他做的香囊呢,端午节男女之间的香囊,那可是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不料后来听那是做给沈留的,齐守谦很受了一番打击。后来坚决要求雨晴也给他做个香囊,绝对不能偷工减料。雨晴答应后,齐守谦才放下心来。心里又有些自得,沈觅挖空心思送了些礼物,齐守谦也许比不上,但是沈觅有一点不能比的,那就是雨晴就在齐守谦身边,而且亲手给他做礼物。

沈觅送的东西再好,书信再频繁,也比不上一个活生生的齐守谦在身边好。

齐守谦当时光顾着高兴,根本不知道雨晴不仅做了齐守谦的,还做了沈觅的,甚至连悠然都给做了一份。

海棠现在感觉很不安。自从四年前对东海王齐彻一见钟情后,海棠以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情和幸福,对于那个曾经对自己千依百顺的沈觅,海棠早就抛到脑后。

至于悠然,虽然是海棠怀胎十月历尽辛苦生下的儿子,但是本来和沈觅的婚姻就被海棠当作是一场错误,虽然在发现怀孕后也曾经犹豫过,是否要和沈觅好好过日子。可是,每当那时候,体内总有不安分的因子在疯狂的叫嚣,不能那样!不能那样!

她是穿越女,她应该拥有波澜壮阔的爱情,就算不曾峰回路转柳暗花溟,也应该是寻寻觅觅找个自己真心所爱之人。而不是穿来就嫁人,如果要爱,也只能爱自己名义上的丈夫,对于其他人,那就是偷情。

对于这样别无选择的选择,海棠是深恶痛绝的,就像对待沈觅一样,总是为她做许多,可都是按照沈觅的意愿,海棠自己只能选择接受或者拒绝,而不能有其他的选择。

当然,沈觅的容貌,沈觅的深情,海棠是知道的,也曾感动过,也许还曾经心动过,最起码夫妻床第之间的事情,沈觅从来不曾强迫过她,当然沈觅从来不需要强迫海棠,只要诱惑就可以了。

只是对于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总是不会珍惜。对海棠来,沈觅就是那样珍贵却不值得珍惜的东西。

她对沈觅越挑剔,沈觅越纵容,两人之间的事情,这也从反面证明了这个道理。

所以,当悠然出生后,当沈觅问到的第一句话不是海棠时,海棠突然觉得受不了了。她那么辛苦,即将准备作出牺牲,这时候沈觅就已经变了,心目中最重要的不再是她,而是那个小东西。可以想见以后的日子里,海棠会成为一个平凡的家庭主妇,也许会锦衣玉食,却只能淹没在养儿育女中。然后,慢慢的被人忽视,成为富贵家庭中暗淡的背景。她不能这样!

于是海棠逃跑了,在刚刚生完孩子,在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时候,海棠简单收拾了一下就逃跑了。

直到现在,海棠还认为那是自己平生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也是最幸运的一个决定。

其实,当时海棠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能逃出多久,甚至连盘缠都没有多带,因为她知道,沈觅一定会找她,一定不会让她流落街头,所以她虽然在逃跑,其实更像是一种姿态,一种不能被忽视的姿态。

可是她遇到了齐彻。

那时候,漫天大雪飞舞,海棠举步维艰。齐彻出现了,如同每一部戏的男主角一样,总有个不同寻常的出场。齐彻当时骑着一匹黑马,在漫天风雪中呼啸而过,带着一种凌人的气势,如同狂风一样,吹动了海棠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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