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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警察,两辆车,分别停在两个方向死死盯着砖头房,其中一辆是刘平在开,一路从秦家楼下跟到这里,眼看着秦理朝着砖头房北面的荒地继续走了一百多米。四周漆黑一片,秦理握着手电筒在凹凸不平的荒地上行走,最终在一片半人高的荒草中间停住,蹲下身,只能看见人影翻出一包东西塞进书包,重新背在身上,站起身,用手电向着荒地南侧的方向连续打开又关闭了三次这是在给人打暗号。而此时,刚刚抵达的冯国金把他的那辆桑塔纳2000停在面南的路边,刻意与刘平他们那两辆车保持一定距离,他正在车里跟刘平打电话说,秦天肯定就在附近。冯国金忍不住冒着暴露的危险,急忙下车四处观望,因为他所在的方向,正是手电筒光直冲的方向。冯国金猛地回过头,荒地四周空无一物,唯独除了南侧孤零零的几家尚未拆迁完的违章脏饭店,中间的那家小面馆,靠窗的桌子上只坐了一个年轻男人,他的目光也正看向冯国金的方向虽然他的照片早就给全队人看过,但隔这么远一眼就能认准的,恐怕就只有冯国金了。冯国金全想起来了,他们俩有过一面之缘,就在交通队的拘留室里,那个年轻人坐在角落里,一声不吭,拿余光瞅人。后来,那张脸一直印在冯国金脑子里十年,直到他死,他的面孔在冯国金的脑海里反而越来越清晰。冯国金知道,那张面孔会再多伴随自己十几二十年,直到自己也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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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想起来,初一下学期那半年,大概是属于我们五个人最好的时光。至少对我来说是。
秦理跟我重新和好,冯雪娇跟黄姝再次像从前那样亲如姐妹,再加上高磊,五个人一起度过了几乎大部分的周末以及漫长的暑假。每个人过生日时,都会互换礼物。黄姝曾说那样不好,花家长的钱破费,心里总归不舒服。但冯雪娇坚持要每个人的生日都过一遍,谁也不能漏掉。至今我说什么都想不起来,那两年黄姝过生日我都送过她什么礼物,其实其他三个人我送过什么也一样不记得,想必都挺寒酸的,因为我的零花钱少得可怜,假如买过什么特别贵的东西,我一定会记得。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十四岁生日那天,秦理送我的礼物,是他亲手抄写的一首短诗,还是那个叫狄兰·托马斯的诗人,诗名就叫“生日感怀”:“黑暗是路途,光明是去处,那从未也永远不会降临的天国,才是真谛。”当时秦理的病情有所好转,我们都替他高兴,但最高兴的还是黄姝。高磊的加入,令原本四个人的组合以新的方式活络起来,但也有不适。我初初观察,秦理似乎不太喜欢高磊,但我猜不透到底是因为他从小就对陌生人突如其来的亲近尤其抗拒,还是因为高磊表现出对黄姝特殊的好感。其实我和冯雪娇也发现了,只是我们无法将那些行为视为友情的出格,至少高磊和黄姝看上去比我们都要成熟,似乎更加般配。尽管我心底不愿承认,但这是事实。五人一起出行时,高磊永远在扮演大哥哥的角色,那段时间我在美国电影里面学会一个词,绅士,虽然我不知道绅士具体该表现出哪些品质,或是如何爱护女孩子,但我知道那是对男人的褒义词,我不是,高磊至少接近。有一个细节,我记得尤其清楚,高磊跟黄姝用同样牌子和颜色的纸巾,而那个年纪的男生,出门携带纸巾的已是稀有动物,爱干净的高磊甚至还有一块随身自用的格子手帕,跟电影里那些绅士一样的习惯。每次一起吃完饭,高磊总有一个暧昧的小动作,就是在手里折好一张纸巾帮黄姝擦嘴,动作很轻,黄姝有时会微笑着躲开,有时懒得躲。高磊表现得是那么自然,让人觉得就是一个大哥哥在照顾妹妹,跟我在他家看的那些脏东西无关。
2015年3月18日那个晚上,高磊大醉,蹲在医大操场防空洞入口前的荒草丛里说,他一直以为自己才是第一个吻黄姝的人。我装作满不在乎地问,什么时候。高磊说,就在黄姝出事前一个月。当时高磊跟我还有冯雪娇,都已经通过了直升高中部的大考。高磊说,那个寒假中的某夜,他的堂哥说要带他出去放松放松,十五岁的他跟着几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第一次去到夜总会。一个少年开始觉得自己属于成年人的决定性时刻,不是吹十八岁生日蛋糕蜡烛,而是真正被成人世界无差别地对待。酒杯碰撞的响声,就是宣布自己成年的早钟。他很亢奋,而就在那一刻,他看见了正在舞台上跳舞的黄姝,衣着暴露,浓妆艳抹,满头细汗反射着迷幻的光。
在后台。高磊说,在后台吻的。黄姝扇了他一巴掌。没力道。我问,你怎么反应的?高磊说,我就只能装醉,黄姝就去后台换衣服了。我问,你什么都没说?高磊由蹲变坐,脸彻底被埋没在荒草中。高磊说,我说她能穿那么少在别人面前跳舞,为什么我亲一下都不行,我喜欢她。我问,扇你之前还是之后说的?高磊说,之前。我问,为什么以前从来没讲过?高磊说,没脸呗,跟你讲也不合适,但我跟娇娇说过,她从没跟你提过吗?这次我的惊诧再也掩饰不住,说,从来没有。高磊说,那也永远别再跟娇娇提,就当我今晚喝多了。我说,你说。高磊说,娇娇不信,后来还去那家夜总会找过黄姝一次,回来跟我说她差点儿被小流氓占了便宜,是黄姝帮她挡走的。黄姝把娇娇撵走了,让她往后再也别去那种地方。
原来,紫薇最终还是原谅了小燕子。高磊说,没想到那就是他见到黄姝的最后一面。我说,只有你们俩见过黄姝那一面,我羡慕。高磊说,可她不是那样的人,她不应该有那一面,你懂吧?我说,傻逼,废话。
共犯过罪孽的人,无论时隔多少年,依旧能达成某种共识,那就是假装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可悲的是,多年来我跟高磊一直是好朋友,就算后来联系渐少,彼此需要援助的时候还是会第一个想到对方。大学毕业那几年,基本都是他援助我。借钱给我,借房子给我住,也因此那缄口不言的默契更加频繁地折磨着彼此。本来当年在秦理出事以后,我跟高磊至少有半年没说话,直到黄姝的死,我们再一次被紧紧联系在一起。高二那年,因为在宿舍无意中听到有高三男生讨论起黄姝案子时语言轻浮,高磊直接冲进人家宿舍,一个人跟八个人打做一团,直到双方都被揪到校长面前,对方也始终没明白究竟怎么一回事。在此之前,高磊曾几次主动跟我亲近,我都刻意躲着他,准确地说是我在躲着自己。秦理刚出院那段时间,我跟冯雪娇都尝试过去他家探望,都被秦天拦在了门外。唯独高磊一次都没去,只托他爸爸找人给秦理家送钱,后来我们知道,秦天一分都没收过。冯雪娇曾经哭着跟我说,她想跟他爸爸坦白,秦理如今这样都是自己害的。当时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拼命阻拦她,或许是为了自保,或许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父母,我劝冯雪娇,就算让家长知道了,秦理也不会变回原来的样子。在那之前,我一度以为自己已经长成大人了,不会畏惧责任,但莫名的恐惧还是战胜了我们所有人,而负罪感注定折磨我们一辈子。
那天晚上,高磊自己打车先回了家,本来他顺路可以捎我。而我如愿被留在原地,反复思考自己过往的记忆是否真的准确。第一层一共三十八阶,肯定没错。就算真的错了,能有勇气替我求证的那两个人,也早已经不在了。走回家的路上,我对自己说,从今往后,老老实实做一个懦夫。对了,还有。黄姝,生日快乐。
上初二以后,秦理依旧坐在角落里,依旧是所有老师的眼中钉。他上课从不听讲,病情好转以后,恢复了闷头看书的习惯,看的书很杂,有古希腊的哲学书,也有讲宇宙奥秘的,最奇怪的一本,是《临终关怀须知》,我没问过,所以不知道他爷爷当时就快死了。每逢考试,理科卷子秦理永远只写最后那道最难的大题,而且永远只写正确答案,没有解题步骤。语文和英语卷子只写作文,都是谁都看不懂的意识流文体,时长时短,短的时候甚至只是一首怪诗,所有老师都拿他没办法,我想恐怕是那些成年凡人也无力判断,他们面对的到底是一个天才还是一个疯子。我偶尔在自习课上回头偷看秦理,总见他在一个粉红色的本子上奋笔疾书,本子已经写了很厚。很久后我才知道,那是他跟黄姝两个人的交换日记。写交换日记在当年的少男少女中间很流行,进入高中部以后,冯雪娇还邀请我一起跟她写交换日记,我只有两个字送给她,无聊。她难道不明白,那东西只是有情人才能互通有无的?
升入初二以后,时间好像一下子变得飞快。所有人都忙着准备一年后直升育英高中部的考试,初二年级的晚自习直接上到晚上九点钟。我的成绩仍然没起色。我不知道秦理怎么打算的,对于他自暴自弃的行为,我跟冯雪娇也都不敢问,也许所谓的成绩和升学已被他视若无物,他的脑子里琢磨的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尽管当时他才刚满十二岁,但是那本《临终关怀须知》和那首《生日感怀》告诉我,年幼的秦理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更早地在思考生死,一个本不该属于那个年纪的命题。开学以后,班主任崔老师真的改命我为新的语文课代表,我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我并不善于以自命不凡的身份站在人前对别人指手画脚,况且被撤掉的原语文课代表,正是我的同桌方柳,为此她开始对我更加排斥,拒绝跟我说话,还时常自言自语暗讽是我抢走了她的官位,并且在崔老师当堂讲读我的作文时,公然发言批评我写的东西思想阴暗不积极,故作高深,不符合应试作文标准。对此,我只能付之一笑,反倒被她激发起更大的写作欲望,每周周练作文都把字数写超一倍,仍然在崔老师那里获得最高分。方柳觉得我那是在对她公然挑衅,终于有一天忍不住对我开口说话,说王頔,你这样写下去,早晚有一天会后悔的,将来升学考给你打分的肯定不是崔老师。我懒得理她,因为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我像仇人一样恨之入骨,难道只要仇人死了,自己就会过得更坦然?我只好认为,无缘由地彼此憎恨,或许也是人身为群居动物的天性之一。
某日,崔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颇为郑重地说,她想推荐我代表育英中学参加一个全国青少年作文大赛。我问崔老师,为什么要推荐我?崔老师说,你有天赋,不想看你荒废,总之你去参加比赛。那天走出办公室,我的脑子里想了很多,原来从十岁开始,一直日夜纠缠我的那些疑问和困惑,不是毫无来由的,曾经我一直嫉妒秦理那颗天才的脑袋,但从那一刻起,我明白自己不可能成为秦理,但我有属于自己的武器对抗世界,就是写作。当晚回到家,我反复看了几遍崔老师打印给我的征文要求,如有神助,写出了一篇万余字的短篇小说,故事的主人公同样是一个在青春期里迷惘困惑的少年,糅杂着我和秦理两个人的影子,故事里也有黄姝、冯雪娇和高磊。虽然多年以后重新回看自己写的那个故事,倍感矫情做作,但那正是对我最初的青春所做的真实注解。
一个月后,初赛成绩公布,我入围了决赛。崔老师高兴地在全班面前夸我,搞得我很不自在,身边的方柳因此更加恨我,而我注意到,秦理听到毫无反应,更没表现出替我高兴。崔老师跟学校申请,由她亲自带我去北京参加决赛。最兴奋的人是我爸妈,他们以为自己生的儿子是文曲星下凡,自己失败的半生里以为永远无法实现的梦,全都被我一个人重燃了。我妈带我去书城花重金一口气买下几十本我喜爱已久却舍不得买的闲书,我爸甚至把我的小说打印出来,用透明胶带贴在他那辆改装倒骑驴的玻璃上,没人买串儿时就坐下来静静地反复看,随手带字典,不认识的字就拿铅笔标记,实在不懂回到家再问我。我能看到他在那种时候眼睛里闪着光,可惜多年以后,我无力挽留那道光,让它继续照亮我前路无尽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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